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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酬勤 2015-11-30 15:34:10 | 山東省 土建 | 2102查看 1回答
結算措施費問題
山東省的,清單計價結算是措施費如何調整?合同中有如下條款: 10.1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變更的工程量應根據變更設計圖紙、變更聯系單,有關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確定,并經發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詢單位工程師審定確認。清單部分工程施工組織措施費施工圖范圍內使用并根據工程量實際變更進行調整(按報價時,工程量清單報價與施工措施費的同比例調整)。有以下幾種解釋:第一種,措施費按投標時工程總價與招標控制價的下浮比例調整(只調整施工組織措施費);第二種,措施費按投標時分部分項工程費與招標控制價分部分項工程費的下浮比例調整(只調整施工組織措施費);第三種,措施費按投標時措施費與招標控制價措施費的下浮比例調整(只調整施工組織措施費)。哪種解釋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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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措施費按投標時分部分項工程費與招標控制價分部分項工程費的下浮比例調整(只調整施工組織措施費)
我認為這一種理解比較合理。建議當合同有描述不太清楚的條款時,參照本合同解釋權一方,或者雙方協商解決。這三種計算方式,如果只是個別的清單項目有變化,只調整變化的項目的,其他沒有變更的清單項目不變,計算結果應該是差不多的。
2015-11-30 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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