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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 2015-06-08 09:42:43 | 江蘇省 市政 | 16766查看 7回答
關于混凝土道路取芯厚度的審計問題
目前關于混凝土道路取芯厚度的審計有兩種主流意見:1、取各個取芯厚度的平均值;2、按不合格取芯點數所占的面積比核減工程價款。 這兩種意見哪一種是對的!請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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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關于混凝土道路取芯厚度的審計有兩種主流意見:1、取各個取芯厚度的平均值;2、按不合格取芯點數所占的面積比核減工程價款。
這兩種意見應該按1是合理正確的!
2015-06-08 0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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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芯厚度應該是質量驗收需要考慮的,因為質量不合格工程項目,本身就不能通過驗收,如何審計。所以以審計去卡工程質量是沒有依據的
2015-06-09 16: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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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道路取芯厚度是一種驗收手段,不能作為審計依據,混凝土的厚薄在規范允許有偏差范圍內的按圖紙結算,超過偏差數量很少的應該局部返工。很多超過偏差范圍的是質量問題,因咨詢設計單位確定加固方案。否則就是豆腐渣工程,怎么算都是錯的。
2015-06-08 1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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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各個取芯厚度的平均值,是合理正確的!
2015-06-09 07: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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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施工與審計是兩碼事,不應將審計作為施工質量的監督,應執行國家對應現行標準等方法對施工質量進行現場監控、驗收等方式對工程質量確定,不合格工程進行翻工等。
2015-06-09 07: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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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取各個取芯厚度的平均值這種方式進行結算比較合理。
2015-06-09 08: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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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建設單位角度發表一下意見:
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范,路面厚度是允許有負偏差的,并且取芯厚度也不能完全代表全路段的平均厚度,因此有些審核人員對厚度進行強行扣減,依據不足。
如果合同未注明按照實際厚度結算的話(如合同注明,按合同執行),按說只要驗收合格,就應當按照圖紙設計所示厚度,按照清單內的計量單位進行計量結算。
站在合同法角度,只要乙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合格工程,甲方就應履行合同約定,按合同價進行結算。
如果按照平均厚度(必須具有代表性)只能算是一個折中的辦法了吧?(似乎也有些合理)!
2019-08-19 16: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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