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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井 2014-11-05 17:04:56 | 江蘇省 土建 | 1366查看 7回答
工程造價怎樣調整才算合理
我手上一個工程結算,合同是按實結算,約定總價下浮5%,現有部分材料是甲方簽證價格,合同約定簽證材料價格的材料不參加下浮。結算我是在定額子目里把簽證材料價格加了5%進的,總價和其他項目統一下浮5%,可是甲方不同意這個算法,甲方要按實簽價格進,總價在人材機的材料表中把簽證材料價的材料總價拿出減掉再下浮5%后加上簽證材料總價作為結算總價。我們認為材料表中的材料價是沒取費的,最后其不是加上的材料費沒有取費,雙方發生了堅特不下爭執,請教各位予算大師給個合理的說法!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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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調價方法不可取,正確的應該是:
1、簽證材料單價調整為了0,其他的費用匯總后*0.95;
2、簽證材料單價*結算數量*(1+費率)*(1+稅率)+1里面的最終費用
2014-11-05 19: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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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為甲供材也屬于定額基價的組成部分,是不能單獨甩出來考慮的,,應該進行人材機找差價之后,再在費用表中扣除不下浮的材料總價之后的工程造價進行下浮。。】
2014-11-05 17: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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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這樣調整比較合理:甲方簽證材料價格填入“市場價”欄,計算材料差價及正常取費,計算出工程總價,總價在人材機的材料表中把簽證材料市場價的材料總價拿出減掉,再下浮5%。
結算總價=工程總價-下浮5%。
2014-11-05 18: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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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這個做法甲方固然不會答應,按照取費基數一般是人工費加機械費為取費,難道你們哪里是直接費取費,主要不管哪種取費,你把材料價格增加5%,不就取了稅金和規費了嗎?所以這5%肯定不給計取的,一般正常的處理辦法都是下浮前將此材料扣除出去,下浮完在加回來即可。
2014-11-05 17: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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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結算總價減到甲供材料總價下浮5%
2014-11-05 2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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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說的比較合理
2014-11-05 21: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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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簽價材料計入結算,得出總價,這個時候簽價材料已經取費了。
2、從材料表中將簽價材料匯總出來。
3、總價-簽價材料匯總數
4、再下浮5%,得下浮后造價。
5、將下浮后造價+簽價材料匯總數。
所以甲方的說法比較對。
2014-11-06 08: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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