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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 2014-10-22 15:58:09 | 重慶市 計價軟件GBQ4.0 | 2884查看 6回答
關于GBQ中,材料調差的問題
向大家請教一問題。我們一個工程,施工工期為一年半,鋼筋價格每個月上報由甲方核價,鋼筋前幾個月的核定價格和后幾個月的核定價格相差很大(相差800元/噸),在材料調差時,取算術平均值覺得不合理,加權平均值也不好。合同中也沒有明確取什么值,合同中只說了一句“以甲方核定價作為結算價”。請問各位怎么處理這個問題呢?問題補充:為了增加價格確定的合理性,以后在合同中如何約定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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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麻煩一點按月去分別計算相應的工程量,然后按月去計算材料價差,如1月分施工是的什么部位,那就計算這部分工程量,然后按甲方審核要的1月份的單價去調整價差,這樣依次去計算就可以了,這樣對你你雙方應該都不會有爭議,
因為簡單的方法計算你覺得不合理,其實取算術平均值,加權平均值計算出來的結果應該和上面的這個方法計算出來的結果相差不會太大
2014-10-22 1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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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這個就應該按照當期信息價去取單價了。采用加權平均是最為合理的。
2014-10-23 14: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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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按加權平均值計算就是比較合理的。
2014-10-23 14: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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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是按加權平均值來處理的。
2014-10-22 17: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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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合同簽訂有問題,不夠充分和準確。 你這種情況第一最好再簽個補充協議。 另外準確的計量計價方式就只有采用每月分別報量,當然這種比較繁瑣,所以合同的準確非常重要。
2014-10-23 08: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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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家請教一問題。我們一個工程,施工工期為一年半,鋼筋價格每個月上報由甲方核價,鋼筋前幾個月的核定價格和后幾個月的核定價格相差很大(相差800元/噸),在材料調差時,取算術平均值覺得不合理,加權平均值也不好。合同中也沒有明確取什么值,合同中只說了一句“以甲方核定價作為結算價”。請問各位怎么處理這個問題呢?
你可以把各月份所購買鋼筋點用總量的比例乘上對應月份價格后再計算平均價格來調整,如1月份買鋼筋占總量30%價格為4000,2月份20%價格3800元,3月份50%價格為4200,你分別把各月份重量乘上比例再乘上價格最后相加再除幾個月份,這樣平均出來的價格就是比較合理的.然后再在市場價中輸入即可.
2014-10-22 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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