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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qq.com 2013-06-20 09:04:32 | 河北省 計價軟件GBQ4.0 | 5918查看 3回答
河北省甲供材保管費的費率是多少出處在哪里啊!
河北省甲供材保管費的費率是多少出處在哪里啊! 跪求????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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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河北08定額材保費在配套的《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的說明中,具體為:有色金屬和25類設備為1.3%,其他建設工程材料為2%。如果是甲供材,由施工方現場保管,是要向甲方計取采保費的,以甲供材總價的一定比率計取,建筑材料按規定是2%,甲方采購費占1%,保管費占0.98%。 由建設單位采購的材料其采購保管費分成按下列規定計算:1、建設工程材料:建設、施工單位各提50%采保費。雙方分別提取的采保費=材料預算價格×0.98%。——這是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編制及動態管理辦法里面的具體規定。
2013-06-20 09: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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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
編制及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
現將《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編制及動態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省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一九九七年三月三日
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編制及動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加強材料價格管理,及時反映市場價格變化對工程造價的影響,根據《河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建筑、裝飾、安裝、市政、房屋修繕、抗震加固、仿古園林等工程材料價格的編制及管理。
第三條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分為定額預算價格、市場指導價格。
定額預逄價格是指編制概、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中的材料價格時所采用材料價格。
市場指導價格是由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根據市場情況定期發布的指導工程概、預、結算中材料價差調整的材料價格。
第二章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的組成
第四條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指材料由提貨地點到達施工工地倉庫(工地材料堆放點)后的出庫價格。
第五條 材料價格的進口設備購置費分別由下列費用組成:
(一)材料價格費用組成:
1、材料原價;
2、材料供銷部門綜合費;
3、材料包裝費(已含在原價中的不重計);
4、材料運輸費(包括材料運輸損耗);
5、材料采購及保管費。
(二)進口設備購置費用組成:
建設項目進口設備購置費由岸價及關稅、消費稅、增值稅、銀行財務費、外貿手續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費用組成。
第六條 材料價格中各項費用的確定:
(一)材料原價系指材料直接向生產廠采購的出廠價。
(二)材料供銷部門綜合費系指材料不能直接向生產廠采購,必須經過當地物資部門或供銷部門采購時所附加的手續費、管理費等。
(三)材料包裝費系指為了便于材料運輸或為保護材料而進行包裝所需要的費用,包括水運、陸運、陸運中的支撐、蓬布等。包裝費按下列原則計算:
1、凡由生產廠負責包裝,其包裝費已計入材料原價者,不再另行計算。但包裝品有回收價值者,應扣回包裝回收價值,并在回收值中扣除回收時所發生的必要費用。
2、自備包裝材料或容器者,其包裝費用按包裝材料或容器的使用次數攤銷計算。
3、租賃包裝,需采用向專業生產廠或經營單位租賃的包裝器具,包裝租賃費按提供租賃單位的規定計算。
(四)材料運輸費系指材料從來源地(或提貨地)起(包括中間倉庫轉達)運至施工工地倉庫9或材料堆放點)全部運輸過程中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車船等運輸費、出入庫費、裝卸費、調車費、檢尺費、過磅費、專用線折舊費、加長加重等附加費、腐蝕、易碎物資和泥濘、坡道等加成費以及各種經地方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站標準收費和規定的場外運輸損耗費。運輸費按下列原則計算:
1、材料運輸費的項目及各種費用標準,均按當地運輸管理部門公布的現行價格和方法計算。運輸方法和車種比例,各地可根據當地運輸情況確定并按照各種材料的不同特征、性能確定計算各車種的綜合運價和單一車種運價。輕浮物資或怕擠壓物資按容積核定裝載量。工程大宗材料應考慮整車運輸,工程用量較少的材料可以分別采用整車、零擔或整車與零擔各占一定比例的運輸方式式計算。
2、運輸費的運距應根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運輸里程計算辦法計算,凡同一種材料有不同供貨地點時,應根據建設區域內的工程分布(按造價或建筑面積)比重,確定一個或幾個中心點,計算到達中心點的平均里程或采用統一運輸系數計算。
3、計算材料運輸費時,運輸管理部門規定運輸容重(比重)的材料,按其規定計算運輸重量。機械裝卸或人工裝卸應按材料特征和性能,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五)采購保管費系指材料部門在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計算公式為:
材料采購保管費=(材料原價+供銷部門綜合費+包裝費+運輸費及運輸損耗費)×采購保管費率
材料采購保管費率:有色金屬及25類設備為1.3%;其他建設工程材料為2%。
由建設單位采購的材料其采購保管費分成按下列規定計算:
1、建設工程材料:建設、施工單位各提50%采保費。
雙方分別提取的采保費=材料預算價格×0.98%
2、25類設備、有色金屬。
建設單位提取費=設備(材料)預算價格×1.02%
施工單位提取費=設備(材料)預算價格×0.26%
第七條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計算公式: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材料原價+供銷部門綜合費+包裝費+運輸費)×(1+運輸損耗費率)×(1+采購保管費率)-包裝品回收值
第三章 價格采集及使用
第八條 建立省、市兩級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住處采集網,負責材料市場指導價格的采集、編制、發布和管理工作。
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采集網是以省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為主,與各市造價管理站聯合建立,并吸收部分建筑、裝飾、建材等有關單位參加的全省性建設工程價格住處交流、協作組織,負責按“河北省裝飾裝修材料價格調查表”、“河北省安裝工程材料價格調查表”和“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月報表”中所列材料的品種,采集、整理、計算并按時在《河北省工程建設造價信息》上發布市場指導價。
市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采集網是以各市造價管理站為主與有關施工企業、生產廠家、供銷部門和建設單位等聯合建立的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采集組織,負責按“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月報表”中所列材料品種采集價格、整理上報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住處采集網,并負責本市和轄區內各縣(市)或區域的材料市場指導價的采集、編制,并按時在市辦的造價信息上發布。
第九條 建立健全工程材料價格信息使用網。
信息使用網由使用價格信息的用戶組成。凡辦理入網登記手續的網員單位,都可及時得到省、市發布的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按發布的材料市場指導價進行工程概、預、結算。
第四章 材料價差調整及管理
第十條 工程報價及結算時材料價差的調整,采用單項調整與綜合系數調差相結合的辦法計算。
單項調差的材料品種為:
(一)鋼材(不含鋼模板、鋼腳手架及配件)有色金屬及不銹鋼制品;
(二)木材(含膠合板、成型木地板);
(三)水泥(含白水泥);
(四)鋼、塑鋼、塑料門窗、鋁合金制品、輕鋼龍骨;
(五)紅(青)磚、空心磚、加氣砼砌塊、耐火磚、碎(礫)石;
(六)成型墻板、耐酸地板;
(七)油氈、瀝青及屋面防水材料;
(八)玻璃;
(九)大理石、花崗巖板、地面磚、馬賽克、內外墻面磚;
(十)壁紙、壁布及耐擦洗涂料、多彩涂料;
(十一)給排水鑄鐵管及管件、硬塑管、阻燃管、巖棉板、巖棉管、暖氣片;
(十二)洗臉盆、大便器、浴盆等衛生潔具及配件;
(十三)電線、電纜、各種燈具;
(十四)各種鍋爐、水泵、氣泵等25類設備
(十五)安裝定額中的未計價材。
單項調差的計算公式:
單項材料價差=材料市場指導價-定額中的材料預算價(或定額材料預算價)
綜合系數調差的材料品種為單項調差材料品種以外的各種材料。
綜合調差系數=∑綜合系數調差范圍內的單項材差×定額材料耗用量×100%
定額直接費
第十一條 各市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按季度、分工程類型測算發布綜合材料調差系數。工程類型原則上按下列分類劃分為:
(一)土建工程:
磚混結構工程;
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工程;
鋼筋混凝土排架結構工程;
鋼筋混凝土樁基礎工程。
(二)安裝工程:
機械設備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安裝工程;
工藝管道安裝工程;
給排水安裝工程;
采暖煤氣安裝工程;
通風空調安裝工程;
自動化控制裝置及儀表工程;
工藝金屬結構安裝工程;
爐窯工程;
熱力設備安裝工程。
(三)市政工程:
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
公路橋涵工程;
排水管道及雨水方溝;
便道;
路燈工程;
熱力、煤氣管道工程;
給水管道工程。
第十二條 工程結算的價差審定:工程竣工后,根據工程類型、施工工期及施工過程中按月發布的材料市場指導價和按季度發布的綜合調差系數,國家、省重點工程及省財政投資的工程由省造價管理部門負責審定該工程的單項材料調差及綜合系數調差,其余工程由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部門負責審定。
工程結算時的單項材料結算價按:
(一)連續供貨的,取合同期內的月份的材料市場指導價的算術平均值。
(二)分幾次供貨的,可按其采購時的材料市場指導價及供貨數量加權平均計算。
綜合調差結算系數按合同工期內各綜合調差系數對應的工作量加權平均計算。
第十三條 材料價格的單項調差和綜合系數調差,只計取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
第十四條 對施工工期較短的工程,若承發包雙方同意,可采取增加風險系數的辦法將材料價差一次包死。在簽訂合同時,如果約定材料價差一次包死,工程結算時材料價差不得再行調整。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各種建設工程材料場外運輸損耗率
各種建設工程材料場外運輸損耗率
序號 材料名稱
損耗率% 序號 材料名稱
損耗率% 1 標準磚、粘土、空心磚 1.00 17 陶瓷制品 1.00 2 粘土瓦(背瓦) 3.50 18 白石子、石英石 1.10 3 水泥瓦(背瓦) 3.50 19 毛石 1.00 4 水泥 1.00 20 石棉瓦 1.50 5 粗(細)砂 1.80 21 燈具 1.00 6 碎石 1.00 22 膠木制品 0.50 7 玻璃及制品 2.50 23 煤 0.60 8 瀝青 0.50 24 耐火土 1.00 9 輕質加氣混凝土塊 3.00 25 潤滑化工 0.80 10 陶土管 1.00 26 膠合板、纖維板 0.50 11 耐火磚 0.60 27 吸音板、刨花板、木絲板 1.00 12 缸磚、水泥磚 0.50 28 石膏制品 2.00 13 磁磚、小磁磚 1.00 29 爐(水)渣 1.00 14 蛭石 2.00 30 混凝土塊 0.50 15 珍珠巖 2.00 31 白灰 1.50 16 人造石天然石制品 0.50 32 爐渣水泥空心磚 4.00 2018-04-21 1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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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
編制及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
現將《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編制及動態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省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一九九七年三月三日
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編制及動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加強材料價格管理,及時反映市場價格變化對工程造價的影響,根據《河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建筑、裝飾、安裝、市政、房屋修繕、抗震加固、仿古園林等工程材料價格的編制及管理。
第三條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分為定額預算價格、市場指導價格。
定額預逄價格是指編制概、預算定額(單位估價表)中的材料價格時所采用材料價格。
市場指導價格是由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根據市場情況定期發布的指導工程概、預、結算中材料價差調整的材料價格。
第二章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的組成
第四條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指材料由提貨地點到達施工工地倉庫(工地材料堆放點)后的出庫價格。
第五條 材料價格的進口設備購置費分別由下列費用組成:
(一)材料價格費用組成:
1、材料原價;
2、材料供銷部門綜合費;
3、材料包裝費(已含在原價中的不重計);
4、材料運輸費(包括材料運輸損耗);
5、材料采購及保管費。
(二)進口設備購置費用組成:
建設項目進口設備購置費由岸價及關稅、消費稅、增值稅、銀行財務費、外貿手續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費用組成。
第六條 材料價格中各項費用的確定:
(一)材料原價系指材料直接向生產廠采購的出廠價。
(二)材料供銷部門綜合費系指材料不能直接向生產廠采購,必須經過當地物資部門或供銷部門采購時所附加的手續費、管理費等。
(三)材料包裝費系指為了便于材料運輸或為保護材料而進行包裝所需要的費用,包括水運、陸運、陸運中的支撐、蓬布等。包裝費按下列原則計算:
1、凡由生產廠負責包裝,其包裝費已計入材料原價者,不再另行計算。但包裝品有回收價值者,應扣回包裝回收價值,并在回收值中扣除回收時所發生的必要費用。
2、自備包裝材料或容器者,其包裝費用按包裝材料或容器的使用次數攤銷計算。
3、租賃包裝,需采用向專業生產廠或經營單位租賃的包裝器具,包裝租賃費按提供租賃單位的規定計算。
(四)材料運輸費系指材料從來源地(或提貨地)起(包括中間倉庫轉達)運至施工工地倉庫9或材料堆放點)全部運輸過程中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車船等運輸費、出入庫費、裝卸費、調車費、檢尺費、過磅費、專用線折舊費、加長加重等附加費、腐蝕、易碎物資和泥濘、坡道等加成費以及各種經地方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站標準收費和規定的場外運輸損耗費。運輸費按下列原則計算:
1、材料運輸費的項目及各種費用標準,均按當地運輸管理部門公布的現行價格和方法計算。運輸方法和車種比例,各地可根據當地運輸情況確定并按照各種材料的不同特征、性能確定計算各車種的綜合運價和單一車種運價。輕浮物資或怕擠壓物資按容積核定裝載量。工程大宗材料應考慮整車運輸,工程用量較少的材料可以分別采用整車、零擔或整車與零擔各占一定比例的運輸方式式計算。
2、運輸費的運距應根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運輸里程計算辦法計算,凡同一種材料有不同供貨地點時,應根據建設區域內的工程分布(按造價或建筑面積)比重,確定一個或幾個中心點,計算到達中心點的平均里程或采用統一運輸系數計算。
3、計算材料運輸費時,運輸管理部門規定運輸容重(比重)的材料,按其規定計算運輸重量。機械裝卸或人工裝卸應按材料特征和性能,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五)采購保管費系指材料部門在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計算公式為:
材料采購保管費=(材料原價+供銷部門綜合費+包裝費+運輸費及運輸損耗費)×采購保管費率
材料采購保管費率:有色金屬及25類設備為1.3%;其他建設工程材料為2%。
由建設單位采購的材料其采購保管費分成按下列規定計算:
1、建設工程材料:建設、施工單位各提50%采保費。
雙方分別提取的采保費=材料預算價格×0.98%
2、25類設備、有色金屬。
建設單位提取費=設備(材料)預算價格×1.02%
施工單位提取費=設備(材料)預算價格×0.26%
第七條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計算公式:
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材料原價+供銷部門綜合費+包裝費+運輸費)×(1+運輸損耗費率)×(1+采購保管費率)-包裝品回收值
第三章 價格采集及使用
第八條 建立省、市兩級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住處采集網,負責材料市場指導價格的采集、編制、發布和管理工作。
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采集網是以省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為主,與各市造價管理站聯合建立,并吸收部分建筑、裝飾、建材等有關單位參加的全省性建設工程價格住處交流、協作組織,負責按“河北省裝飾裝修材料價格調查表”、“河北省安裝工程材料價格調查表”和“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月報表”中所列材料的品種,采集、整理、計算并按時在《河北省工程建設造價信息》上發布市場指導價。
市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采集網是以各市造價管理站為主與有關施工企業、生產廠家、供銷部門和建設單位等聯合建立的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采集組織,負責按“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月報表”中所列材料品種采集價格、整理上報省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住處采集網,并負責本市和轄區內各縣(市)或區域的材料市場指導價的采集、編制,并按時在市辦的造價信息上發布。
第九條 建立健全工程材料價格信息使用網。
信息使用網由使用價格信息的用戶組成。凡辦理入網登記手續的網員單位,都可及時得到省、市發布的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按發布的材料市場指導價進行工程概、預、結算。
第四章 材料價差調整及管理
第十條 工程報價及結算時材料價差的調整,采用單項調整與綜合系數調差相結合的辦法計算。
單項調差的材料品種為:
(一)鋼材(不含鋼模板、鋼腳手架及配件)有色金屬及不銹鋼制品;
(二)木材(含膠合板、成型木地板);
(三)水泥(含白水泥);
(四)鋼、塑鋼、塑料門窗、鋁合金制品、輕鋼龍骨;
(五)紅(青)磚、空心磚、加氣砼砌塊、耐火磚、碎(礫)石;
(六)成型墻板、耐酸地板;
(七)油氈、瀝青及屋面防水材料;
(八)玻璃;
(九)大理石、花崗巖板、地面磚、馬賽克、內外墻面磚;
(十)壁紙、壁布及耐擦洗涂料、多彩涂料;
(十一)給排水鑄鐵管及管件、硬塑管、阻燃管、巖棉板、巖棉管、暖氣片;
(十二)洗臉盆、大便器、浴盆等衛生潔具及配件;
(十三)電線、電纜、各種燈具;
(十四)各種鍋爐、水泵、氣泵等25類設備
(十五)安裝定額中的未計價材。
單項調差的計算公式:
單項材料價差=材料市場指導價-定額中的材料預算價(或定額材料預算價)
綜合系數調差的材料品種為單項調差材料品種以外的各種材料。
綜合調差系數=∑綜合系數調差范圍內的單項材差×定額材料耗用量×100%
定額直接費
第十一條 各市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按季度、分工程類型測算發布綜合材料調差系數。工程類型原則上按下列分類劃分為:
(一)土建工程:
磚混結構工程;
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工程;
鋼筋混凝土排架結構工程;
鋼筋混凝土樁基礎工程。
(二)安裝工程:
機械設備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安裝工程;
工藝管道安裝工程;
給排水安裝工程;
采暖煤氣安裝工程;
通風空調安裝工程;
自動化控制裝置及儀表工程;
工藝金屬結構安裝工程;
爐窯工程;
熱力設備安裝工程。
(三)市政工程:
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
公路橋涵工程;
排水管道及雨水方溝;
便道;
路燈工程;
熱力、煤氣管道工程;
給水管道工程。
第十二條 工程結算的價差審定:工程竣工后,根據工程類型、施工工期及施工過程中按月發布的材料市場指導價和按季度發布的綜合調差系數,國家、省重點工程及省財政投資的工程由省造價管理部門負責審定該工程的單項材料調差及綜合系數調差,其余工程由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部門負責審定。
工程結算時的單項材料結算價按:
(一)連續供貨的,取合同期內的月份的材料市場指導價的算術平均值。
(二)分幾次供貨的,可按其采購時的材料市場指導價及供貨數量加權平均計算。
綜合調差結算系數按合同工期內各綜合調差系數對應的工作量加權平均計算。
第十三條 材料價格的單項調差和綜合系數調差,只計取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
第十四條 對施工工期較短的工程,若承發包雙方同意,可采取增加風險系數的辦法將材料價差一次包死。在簽訂合同時,如果約定材料價差一次包死,工程結算時材料價差不得再行調整。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各種建設工程材料場外運輸損耗率
各種建設工程材料場外運輸損耗率
序號 材料名稱
損耗率% 序號 材料名稱
損耗率% 1 標準磚、粘土、空心磚 1.00 17 陶瓷制品 1.00 2 粘土瓦(背瓦) 3.50 18 白石子、石英石 1.10 3 水泥瓦(背瓦) 3.50 19 毛石 1.00 4 水泥 1.00 20 石棉瓦 1.50 5 粗(細)砂 1.80 21 燈具 1.00 6 碎石 1.00 22 膠木制品 0.50 7 玻璃及制品 2.50 23 煤 0.60 8 瀝青 0.50 24 耐火土 1.00 9 輕質加氣混凝土塊 3.00 25 潤滑化工 0.80 10 陶土管 1.00 26 膠合板、纖維板 0.50 11 耐火磚 0.60 27 吸音板、刨花板、木絲板 1.00 12 缸磚、水泥磚 0.50 28 石膏制品 2.00 13 磁磚、小磁磚 1.00 29 爐(水)渣 1.00 14 蛭石 2.00 30 混凝土塊 0.50 15 珍珠巖 2.00 31 白灰 1.50 16 人造石天然石制品 0.50 32 爐渣水泥空心磚 4.00 2018-04-21 12: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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