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晚得食 2013-06-06 22:25:40 | 山東省 土建 | 468查看 5回答
關于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費
【2006】2號文:規費中的安全施工費,在工程發包時,按規定計算出費額,在工程造價中列為暫定金額;工程施工時,由工程發包單位、市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設置的安全設施內容進行確認,并由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核定其費用,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2007】4號文:各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不再自行測算發布安全施工費費率,但要加強對安全施工費的使用管理。 【2011】19號文:規費中的安全施工費,在工程發包時,按規定計取。該費用的確認與支付按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機構有關規定執行。 請問2011年8月1號之后簽訂的工程安全施工費的費用是按照規定的2%計取,還是由造價管理機構核定費用?
全部回答
(5)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工程安全施工費的費用是按照規定的2%計取,
2013-06-06 22:49:19
-
2011年8月1日后的安全施工費按2%計取。
2013-06-07 05:10:44
-
你好,按照2011年8月1日文件2%執行,與造價管理機構沒有關系
2013-06-07 08:14:33
-
按規定計算就行了,與單位無關。
2013-06-07 08:22:59
-
投標時安全施工費按2%計取,結算時辦理簽證由造價管理機構核定費用
2013-06-07 18:37:20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