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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qy 2013-05-15 15:48:01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1326查看 11回答
措施費調整
請問合同中標價400萬,但是施工過程中變更洽商發生了400萬。當初合同約定風險是措施費不作調整,我還可以要求追加措施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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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標價400萬,但是施工過程中變更洽商發生了400萬。當初合同約定風險是措施費不作調整,我還可以要求追加措施費么? 我的回答:既然合同約定了風險是措施費不作調整,那就沒有理由,也不能調整追加了。
2013-05-15 17: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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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措施費不調正是合同內的。 2:變更的措施費是要計算的。
2013-05-15 2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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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調整指的是合同內400萬對應的項目。
2013-05-16 08: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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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原因產生的措施費了: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費是不能調整的; (2)如果是由于增加建筑面積或甲方要求合同外增加的施工內容產生的措施費要計取,如增加施工范圍等; (3)如果是一些小的變更,局部變更產生的措施費不能計取
2013-05-20 15: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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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費不調整指的是合同內的內容,變更增加就要按投標報價的計算程序計算的呀。 如果變更洽商的400萬是以金額形式簽訂的,就什么費用都不能計取了。
2013-05-15 15: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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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當初合同約定風險是措施費不作調整”指的是在沒發生設計變更下工程量的增減,現在變更洽商發生了400萬,想必結構一定設計變更很多,所以這部分應該追加措施費的。
2013-05-15 16: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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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合同約定了。
2013-05-15 15: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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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合同中標價400萬,但是施工過程中變更洽商發生了400萬。當初合同約定風險是措施費不作調整,我還可以要求追加措施費么? 如果合同內沒有對措施費有具體操作規定,結算時盡可能多報,如果合同規定不能增加措施項目和費用,特殊獨立的項目也可以報,如工程完工后,甲方要求更換30米高的吊燈,腳手架費必須有單獨明確的認價才可以施工。
2013-05-15 16: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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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活最后一點沒干呢,是不是甲方照付400萬呢?客觀的講,變更和簽證不屬于風險范疇,風險屬于不可控因素,變更和簽證是合同雙方的人為因素,不能混為一談。
2013-05-15 2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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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同約定措施費不作調整,,就不應該計取了。鑒于變更多措施費金額大,根據不能讓施工方承擔無限責任的風險,可以與甲方協商給予適當增加。
2013-05-15 23: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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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標價400萬,但是施工過程中變更洽商發生了400萬。合同約定風險是措施費不作調整,結算不可以要求追加措施費。
2013-05-16 05: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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