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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勇 2013-01-31 20:08:27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761查看 10回答
建設單位工程部及建設單位技術總工說11G101-1圖集節點圖示不對
我公司承建的人防地下室工程,在于建設單位計算工程量時,在框架梁下部鋼筋遇支座位置的錨固還是直接進行直螺紋接頭連接產生分歧,我公司項目部施工時根據11G101-1圖集80頁框架梁節點中底部鋼筋在跨度大于鋼筋定尺長度時在鋼筋伸入支座lae并且大于等于0.5hc+5d施工,建設單位為了不計算此節點需增加的鋼筋量及連接接頭,建設單位工程部及建設單位技術總工卻說11G101-1圖集節點圖示不對,在支座處錨固不對,應該連續通過,施工單位在此節點施工的鋼筋不于記取,我與他們多次因此爭執,他們均回答圖集節點圖示不對,增加的鋼筋量不予計算,我認為不講道理,請各位高手評論是到底是誰錯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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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我公司承建的人防地下室工程,在于建設單位計算工程量時,在框架梁下部鋼筋遇支座位置的錨固還是直接進行直螺紋接頭連接產生分歧,我公司項目部施工時根據11G101-1圖集80頁框架梁節點中底部鋼筋在跨度大于鋼筋定尺長度時在鋼筋伸入支座lae并且大于等于0.5hc+5d施工,建設單位為了不計算此節點需增加的鋼筋量及連接接頭,建設單位工程部及建設單位技術總工卻說11G101-1圖集節點圖示不對,在支座處錨固不對,應該連續通過,施工單位在此節點施工的鋼筋不于記取,我與他們多次因此爭執,他們均回答圖集節點圖示不對,增加的鋼筋量不予計算,我認為不講道理,請各位高手評論是到底是誰錯了,謝謝 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誰對工藝做法最具有話語權,不是施工方,也不是建設方,也不是圖集編制的專家方,而是設計方,他們收了設計費就應該把所有工藝節點標注清楚,按圖施工是施工方的天職,圖紙、圖集有問題可以與設計方溝通解決。
2013-02-03 0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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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直螺紋接頭只能在離支座三分之一范圍內連接,一般情況底部原位鋼筋是通過的。
2013-01-31 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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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11G101-1圖集是經過住建部批準的標準圖集,建設單位工程部及建設單位技術總工卻說11G101-1圖集節點圖示不對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他要能拿出住建部的批文才能推翻標準圖集規定、證明他是正確的,否則只能服從標準圖集。
2013-02-01 1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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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誰家出錢誰家說了算啊,還是好好的協商解決吧。
2013-02-01 18: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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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預算員的個人綜合水平問題
2013-02-02 08: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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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11G101-1圖集節點圖示不對是要拿法律依據的
2013-02-02 1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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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你說的鋼筋伸入支座lae并且大于等于0.5hc+5d施工,還是連續通過都不重要,主要還是看接頭計算方式,如是用定額就按定額計算方式,如是有約定就按約定計算。
2013-02-01 08: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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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你好!首先肯定你們的做法是沒有錯的,是符合規范的。 當然當框架梁的下部鋼筋規格相同時,也可以連續通過,連接接頭在距支座1/4跨的位置,因此建設單位要求按聯系通過也沒有錯,但是,既然你們實際施工是在支座處錨固的,而當時建設單位并沒有提出異議的話,那在結算時就應該按現場實際施工的情況給予計算。因此,如果建設單位不與計算并且說圖集的節點不對,那就是他們的不對了。 最好還是心平氣和的好好解決,或者通過設計來協調一下,問題總歸會解決的。
2013-02-01 08: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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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你的做法是沒錯的,如果建設單位有異議,就應該在你們實際施工時或進行鋼筋隱檢時提出來,如果當時都沒有提出異議,那就應該按現場實際情況計算,另外你也可以查閱一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2013-02-01 09: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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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1、12G901-1第2-11頁第8條說的很清楚,梁下部縱筋可在中間節點處錨固,也可貫穿中間節點。 2、但陳青來教授在答疑時也說過,梁的鋼筋能通則通, 個人認為:如果底部鋼筋是相同的,應該能通則通,但現場實際情況不允許通長(比如搭接點正好在距支座1/3以外處,則必須要采用錨固。
2013-02-04 15: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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