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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陽 2012-10-23 09:18:18 | 河北省 其他專業 | 2215查看 2回答
綜合單價調整方法例題解釋,別的我看的差不多了,就最后的消耗量看不懂,請給位大蝦解釋下,謝謝
問題:已知條件: 1.合同約定鋼筋材料價格變動±2%以內(含±2%)時,綜合單價不變;超過時,超過部分用差價調整綜合單價; 2.招標文件沒有明確,合同中也沒有約定鋼筋的基期價格、現行價格; 3.該工程投標截止日前20日的《河北工程建設造價信息》φ22鋼筋價格為4100元/t(到現場價);施工期《河北工程建設造價信息》φ22鋼筋價格為4200元/t(到現場價)。 答案:投標時: 100元 3元 97元 至 103元 110元 110-103(100*1.03)=7元 100+7=107元 90元 90-97(100*0.97)=-7元 100-7=93元 在正負3%內,材料單價不調整。原綜合單價不調整。 》3% 新綜合單價=原綜合單價+(施工時單價-投標時單價*1.03)*消耗量 《-3% 新綜合單價=原綜合單價+(施工時單價-投標時單價*0.97)*消耗量 (4200-4100)/4100=2.44%>2%,需要調整。 新綜合單價=原綜合單價+(施工時單價-投標時單價*1.02)*消耗量 =4804.18+(4200-4100*1.02)*1.07=4823.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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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增加4200-4100*1.02=18元/噸;其他損耗已經包含在原報價中,只是材料單價的增加罷了
2012-10-23 1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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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量=工程量*定額含量,實際也可以說是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總用量。
2012-10-23 0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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