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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塵 2012-10-02 17:02:43 | 甘肅省 安裝 | 1519查看 2回答
甘肅安裝工程2004消耗量定額中的管道安裝計算規則和消耗量定額及基價似乎有矛盾?
《甘肅省安裝工程2004消耗量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第四冊(給排水、采暖、燃氣、消防管道及器具安裝工程)規定:室內外給水、雨水鑄鐵管室內塑料雨水管;室外塑料給水管(膠圈接口);聚氨酯硬質泡沫預制保溫管,定額內包括了接頭零件的安裝,但不包括起本身價格,接頭零件材料應按設計數量另計。 《甘肅省安裝工程2004消耗量定額》及地區基價中已包含了接頭零件的消耗量了,材料費也反應出了。 請問:我的理解是接頭零件的安裝費在已含在定額基價內了,其接頭零件的主材費需要另行計入。但從定額消耗和基價中看已計入接頭零件的消耗量和其材料預算價格了,是不是有些矛盾呢?如已計入其材料預算價格,是否可進行調整?有誰能給一個全面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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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1、在做具體的工程中,要看看你用的這個定額本身是否包含這個材料費用,如果不包含就按主材價格計入,但是如果有了,就不用單獨計算了 2、如已計入其材料預算價格,是可以進行調整的,修改材料的市場價格就可以
2012-10-02 17: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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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按照清單的計算規則計算 定額按照定額的計算規則計算 這沒有什么矛盾的;
2012-10-02 17: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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