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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merge 2012-09-25 15:21:07 | 遼寧省 其他專業 | 1492查看 4回答
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您好,請問現在編制工程量清單計價時候,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是否單獨記取? 京建法[2004]243號,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已經停止使用如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廢止《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 公開日期:2011-07-27 機關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6號),現決定從即日起廢止《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京建法〔2004〕243號)。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特此通知。 這段話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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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一般規費都包含了該費用,不再單獨記取,僅供參考
2012-10-02 14: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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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存在 河南的也改了 計價軟件都升級改過了也 謝謝
2012-09-25 15: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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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費中包括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了,是應該記取的
2012-09-27 14: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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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不需要再單獨計取了。
2012-09-29 09: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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