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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撐起半邊天 2012-08-20 07:21:19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703查看 1回答
商業建筑增建地下室的設計與施工
商業建筑增建地下室的設計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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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建筑增建地下室的設計與施工
哈爾濱絲絨城為20年代初磚木結構體系建筑,改建前地上三層,其中一層為藥店,二、三層為居民住宅,局部地下室為鍋爐房,占地面積600m2,建筑面積1880m2。
由于結構年久失修,需進行改造,要求改造后的建筑為絲絨商品專賣店。受總體規劃限制,改建后建筑物原有立面造型保持不變;地下由原局部地下室改為全地下室作商場倉庫及通風機房;地上由原3層增為4層,其中一、二、三層為設有自動扶梯的商場,四層為業務辦公室。改建后建筑面積增至3300m2。
第1章 現場調查
該工程建設年代已久,無任何資料供參閱,現場調查情況如下:
1.基礎開挖探坑2處,測得基礎寬740mm,高1.4m,埋深2.0m,為碎石自灰砂漿基礎。,
2.臨街外墻厚為620mm,MU5紅磚,M2.5自灰砂漿,其余墻厚均為490mm(指承重墻體)。
3.承重墻為內外雙環,木屋架,木擦體系樓板,房間、走廊、隔墻均為灰板隔墻。
第2章 改建方案及改建施工
建設單位要求保留外圍護結構,內部墻體及樓板全部拆除(圖9-31-1)。
該建筑物前臨中央大街,其余三面與住宅相毗鄰,且工期短,為節省冬季施工費用,確定采用屋面整體封閉,自上而下,上下并行的方案(圖9-31-2)。
9-31-2-1增建地下室
改建后地下室室內地面標高為-2.7m,基底標高為-3.9m,已超過原建筑物基礎埋深,為此,先采用打隔樁對舊建筑物基礎進行保護。隔樁為直徑159mm,壁厚8mm的鋼管,樁長6m,樁中心距為210mm,要求全部打入地下。由于采用室內封閉作業,先按設計要求拆除一層樓板,室內凈空由原4.3m增至8.5m,滿足了鋼管樁施工要求的空間,也不會因結構失穩而帶來危險。上部屋面封閉又可適應冬季施工。采用經改制的SH-30型地質鉆機打樁,錘重270kg,落距2m,用25d時間將220根鋼管樁全部按設計要求打入地下。
9-31-2-2施工方案
為保證工程進度,在內承重墻拆除前開始基礎施工。
1.按商場設計要求,結構內部為全框架體系,先在內框架柱下設大直徑人工挖孔樁。樁長5?5m,樁有效長度l.6m,直徑0.8m,擴大頭直徑1.8m,單樁豎向承載力標準值495kN,用以承受地下室頂板、梁、柱及施工荷載。筏片基礎底至地下室地面部分采用鋼格構柱,將地下室頂板、梁、柱及施工荷載通過該柱傳至樁基礎,又能使鏡片基礎的地梁施工主筋穿柱綁扎,不被截斷。格構樁采用木模封閉,以免施工地下室柱及頂板時落入混凝土(圖9-31-3)。
2.以地面作支撐,在地面上直接鋪設梁板的模板,按設計要求綁扎鋼筋、澆混凝土。地下室頂板邊梁要頂住鋼管樁,使之在地下室底板、基礎開挖后,對鋼管樁起支點作用,使鋼管樁受力保持最佳狀態(圖9-31-4)。
3.待地下室頂板澆注完畢,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值的70%以上后,采用立體交叉作業:±0.000以下開挖地下室及基礎,綁扎地梁及底板鋼筋,澆注混凝土,地上利用地下室頂板堆放施工必要的材料及設備,同時綁扎一層梁、板、柱鋼筋。這樣即解決了施工場地,利用地下室頂板邊梁做鋼管樁的支點,也保證了開挖、施工地下室及基礎時舊建筑物的安全。地梁施工前將格構柱木模拆除,用鋼刷清理浮土、雜物,刷水泥素漿,按地梁要求重新支模,最后用C30膨脹混凝土澆注成型。
第3章 新舊建筑物差異沉降處理
為使外墻不失穩,并考慮新舊建筑物差異沉降,每層樓板邊梁每隔2500mm與外墻拉接(圖9-31-5),既調節了新舊建筑物的差異沉降,又約束了外墻,使之出平面不變位。
第4章 地下室防水處理
該工程所處位置常年地下水位較高(峰水期地下水位僅-1.5m),又由于地下增層的特殊性,要求地下室基礎分段開挖,分段施工,因此施工縫較多,給防水施工帶來困難。筏片基礎雖采用S8抗滲混凝土,但主體施工完畢后,發現地下室地面及墻角均有滲漏現象,為此對地下室地面及墻面進行處理。對滲漏不太嚴重的漏縫,兩側剔成溝槽,用快硬堵漏膠泥一次性堵實;對滲漏較嚴重的漏點,埋設引水管分兩次采用高效堵漏膠泥將漏點堵實。待漏孔全部封閉后,將整個地下室地面分兩次抹30mm厚高效防水砂漿。每層厚15mm,第一次要充分壓實找平,初凝后方可抹第二次,并用力壓實壓光,每層要一次完成,不留接槎。處理后使用至今未發現漏水、滲水。
該工程1993年10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至今效果良好,說明舊建筑物密集的商業區,在保持老街建筑風格,不影響相鄰建筑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可改造成所需要的形式。
2012-08-20 0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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