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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星浪子 2012-07-10 12:19:41 | 山東省 土建 | 4466查看 3回答
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的記取問題?
請問:山東省定額: (1)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應該由誰交,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 (2)意外傷害保險按什么比例上交?哪里有具體規定? (3)如果由施工單位上交了,結算時能否從甲方結算回來?有何依據?麻煩大家講的詳細點,小弟獻上20分不成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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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是施工單位必須要交的規費,但這部分規費最后要計入結算中,甲方給這筆費用,拿購買保險的單子,這就是依據,也可以按造價規定的取費比例直接計算。若是甲方交,那叫代交,可以不進結算的。但這個牽扯變相邇逃稅問題。 意外傷害險,總包單位按投標價萬分這八繳納。
2012-07-10 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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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應該由施工單位交但現在由甲方代交錢從施工單位扣,這個費用比例是有文件規定的你上網查查文件各地區可能不同,甲方交了在結算時算給已方但甲方直接在給已方的工程款里給扣掉
2012-07-10 1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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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規費,是有施工單位交的,屬施工單位的建安成本在結算時必須計算在內的,計算方法像我們這邊是按建安工程人工費的百分比來計算的,但有一點要注意人工費計算基數是有規定不能調整的(我們這邊的執行03定額,里面的原始人工單價是24.75,現行的調整到53.23,計算意外傷害時只能按24.75來計算),不過我想你問這些做什么,廣聯達里這些費用都自動生成的。
2012-07-10 14: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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