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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ay 2012-06-22 11:48:02 | 陜西省 其他專業 | 1187查看 6回答
固定總價合同,結算時候的問題!
竣工后,發現施工單位投標時候的工程量比現場實際的工程量少,但是并沒有設計變更和簽證的資料,采用的是固定總價合同,這應該如何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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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固定總價合同,在沒有任何變更的情況下,工程量是不作任何調整的,即便是明顯偏少或者變多,都不做造價調整。 說服,要靠自己的表白。依據就是合同,合同是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就是總價不做調整的。 如果是固定單價合同,那么工程量偏差就可以調整了。
2012-06-22 14: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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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 責任由提供工程量清單 的單位 承擔;
2012-06-22 1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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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按實際工程量計入結算。
2012-06-22 11: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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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合同,工程量的變化是不影響造價的。主要是建設方沒有很好審標。對施工單位而言,有的分部分項工程量也少了。所以,以合同來。如果甲方施工中沒有異議,應該提出卻沒有提出,現場管理人員是有責任的!供參考。
2012-06-22 1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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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可以說施工單位有責任,因為在施工報價時,就要對工程量的情況進行核對,對少的工程量,且直接影響較大的工程造價,提出意見,或棄投這項工程。已經到了這個環節,是沒有辦法的了,除非甲方通情達理。 “我們是審計單位,現在施工單位結算就按投標價結算的,但是我們到現場發現有些工程量是減少的,但是也沒有變更和簽證,合同上只寫著簽證和變更才能調價,這個固定總價合同我們能動里面的量嗎???”審議單位也是要按合同處理,不能變更合同的結算方式。有責任也是甲方承擔,不能轉嫁到施工單位。
2012-06-22 1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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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施工單位的責任,當時投標的時候應該核量的,因為簽的是固定總價合同,要是單價合同就好了
2012-06-22 12: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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