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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川 2012-06-17 20:30:55 | 陜西省 其他專業 | 9714查看 6回答
招標文件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什么為準?
個人覺的是以招標文件為準啊,但是08清單規范中說明招標文件與中標人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標文件為準,應該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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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在工程招標階段,如果是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不同,會引起廢標。但如果合同已經簽訂,那么就以投標文件為準。因為在法律上來說,招標文件只是要約邀請,就是類似于超市發的宣傳單,只是一種邀請人來與之簽合同的廣告。而投標文件是要約,要約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了,只要對方接受了要約,合同就成立了,因此,最終簽訂的合同,如果招標文件與投標文件不符的話,以投標文件為準。
2012-06-18 09: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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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不一致,那就是不響應招標文件,可以廢標的。
2012-06-17 20: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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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標文件為準,可以質疑,若無更改,只能以招標文件為準,否則按廢標處理。
2012-06-17 2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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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的是以招標文件為準啊,但是08清單規范中說明招標文件與中標人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標文件為準,應該怎么理解? 在法律效力平等的條件下以之后發生的文件為準,應該以投標文件為準,但違背招標文件有被廢標可能。
2012-06-18 08: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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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標文件為準 詳見《GB 50500 - 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宣貫輔導教材》第49頁相關解釋,原文如下: 【條文】 4.4.2 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約定不得違背招、投標文件中關于工期、造價、質量等方面的實質性內容。招標文件與中標人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標文件為準。 【要點說明】 本條規定了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約定的原則。 本條規定了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約定不得違背招投標文件中關于工期、造價、質量等方面的實質性內容。但有的時候,招標文件與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會不一致,因此,本條規定了招標文件與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標文件為準。因為,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招標文件應視為要約邀請,投標文件為要約,中標通知書為承諾。因此,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當招標文件與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應以投標文件為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招標人如與投標人簽訂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還將面臨以下法律后果: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2012-06-17 22: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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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標文件為準,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投標文件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所以簽訂合同之后,就是投標文件為準了,當然,未中標之前,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可以被廢標,但是一旦投標文件被肯定,智能按投標文件為準了。
2023-04-04 10: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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