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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翼 2012-05-30 16:08:20 | 廣東省 土建 | 1814查看 1回答
關于鑿樁頭計算腳手架的問題
廣東定額中規定:鑿樁頭的高度超過1.2m時,混凝土灌注樁、預制方樁、管樁每鑿1m3樁頭計算單排腳手架16m2。 請問這個1.2m是指鑿的那部分樁頭的長度還是地面到樁頂的高度呢? 我方施工的旋噴樁,樁頂標高-2.8m,但鑿除高度只有0.8m,那要算腳手架費用嗎? 另外,乙方要求在沒有使用腳手架的情況下,收取綜合腳手架費用,理由是用這部分費用頂替已經做的一些措施費用,這樣合理嗎? 我是新手,請各位指教。問題補充:旋挖樁樁長10米多,樁頂標高-2.8,鑿樁頭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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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第一條:高度超過1.2計腳手架,指的是樁頂實際標高到基礎底標高超過1.2時。不是指地面到樁頂。 你說的旋噴樁,只有0.8米不應該計算腳手架費用的。 第二條:首先看你們雙方的結算合同規定,是不是按定額結算規則,否則就不用說了。再一個要求乙方提供頂替腳手架的相關措施的依據。然后可以比較下是不是已經給過這部分措施的錢了。
2012-05-31 08: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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