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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6636 2012-05-16 08:03:11 | 山東省 土建 | 4828查看 6回答
構造柱計算高度問題
請教專家,按山東省消耗量定額計算規定,剪力墻結構的構造柱在計算體積時,是算致現澆板的板底還是算致現澆板的板頂(即按層高計算)?問題補充:砌體結構規定為按層高計算,剪力墻結構中的填充墻砌體具體是怎么規定:1、按整層高度計算?2、算至填充墻砌體的頂,也就是砌體墻頂砼梁的底標高?還請專家們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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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構造柱高度磚混結構規定按全高計算,剪力墻結構、框架結構的構造柱為二次結構,計算 體積時,高度是算至現澆板的板底,有梁時算至梁底,也就是算至填充墻砌體的頂,砼梁 的底標高;
2012-05-16 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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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山東省消耗量定額計算規定,剪力墻結構的構造柱在計算體積時,是算至現澆板的板底。
2012-05-16 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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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柱的高度是算至板底。 框架間墻高度,內外墻自框架梁頂面算至上一層框架梁底面;有地下室者,自基礎底板(或基礎梁)頂面算至上一層框架梁底。
2012-05-17 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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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致現澆板的板頂;
2012-05-16 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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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構造柱是一次結構,不是二次結構,應該按柱全高(即層高)計算體積。
2012-05-16 08: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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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剪力墻結構或框架結構中構造柱屬于二次結構不參加結構豎向受力,有梁應算到結構梁底,無梁則算到板底; 2、填充墻同構造柱有梁應算到結構梁底,無梁則算到板底; 3、只有在磚混結構中構造柱和磚砌墻才是按全高計算的,砌體墻要扣掉包含在內圈梁、構造柱體積。
2012-05-16 0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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