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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影 2012-05-12 16:51:41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1021查看 10回答
施工合同問題
請根據提供材料,指出該工程的協議書、專用條款有何不妥之處并改正。 材料:某業主與施工企業依據《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施工合同》(2009)于2010年8月28日簽訂了某高級寫字樓施工合同。為趕工期,雙方同意該工程采用邊設計邊施工的方式進行。 協議書中約定(摘要)工程合同工期720總日歷天,工期從2010年9月8日開始施工,至2012年8月28號竣工完成;工程質量達到施工企業最要的工程質量標準;采用總價合同方式,合同總價暫定十二億元(小寫:120000000000元);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1.招標文件;2.其他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專用條款(摘要):1.乙方在施工前不允許將工程分包,只可以轉包。2甲方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3乙方應該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4.發生工程質量標準變更的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5合同變更時。按有關程序確定變更工程價款。問題補充:考試題目來的!謝謝 工程質量達到施工企業最優的工程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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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錯誤有以下幾點:1、為趕工期,雙方同意該工程采用邊設計邊施工的方式進行。 2、工程合同工期720總日歷天。 3、工程質量達到施工企業最優的工程質量標準。 4、采用總價合同方式,合同總價暫定十二億元(小寫:120000000000元) 5、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1.招標文件;2.其他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6、專用條款(摘要):1.乙方在施工前不允許將工程分包,只可以轉包。2甲方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3發生工程質量標準變更的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5合同變更時。按有關程序確定變更工程價款。 糾錯:1、為趕工期,雙方同意該工程采用邊設計邊施工的方式進行。說明此工程違犯了《建筑法》關于建筑施工許可程序,應停止施工。 2、工程合同工期720總日歷天。本工程預計工程造價12億,規模之大,按工期定額,不至于只有720總日歷天(要查看工期定額合理優化確定)。 3、工程質量達到施工企業最優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標準應當是具有一定資質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標準,不應是企業標準。 4、采用總價合同方式,合同總價暫定十二億元(小寫:120000000000元)小寫錯誤。 5、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1.招標文件;2.其他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款賦予的規定一致。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應為:1、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4、專用合同條款;5、通用合同條款;6、技術要求和標準;7、圖紙;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9、其它合同文件。 6、專用條款(摘要):1.乙方在施工前不允許將工程分包,只可以轉包。2甲方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3乙方應該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4.發生工程質量標準變更的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5合同變更時。按有關程序確定變更工程價款。 應改為:專用條款:1.乙方在施工前未經甲方同意不允許將工程分包,禁止轉包。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并保證資料真實完整。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設計和乙方降低工程質量,對此應予拒絕,工程質量由乙方負責,由乙方分包給其它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5、合同變更時,按有關程序確定變更工程價款(價款變更要有針對性)。
2012-05-14 23: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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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長 不應用總價合同;質量標準應明確。
2012-05-16 09: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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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規模的工程,還會有這樣的合同,如果不是假工程。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必定會發生變更,乙方是不可能承擔的,有時也承擔不起。
2012-05-12 16: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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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回答
2012-05-12 1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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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設計邊施工就是不合法的。這樣容易出現質量事故的; 專用條款(摘要):2、甲方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勘察是有乙方負責了,這里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風險怎么辦?4.發生工程質量標準變更的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這里懸空太大,不可估計,如果發生過大,乙方難以承擔,勢必引起糾紛的。
2012-05-12 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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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條款都是不妥之處。
2012-05-12 18: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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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價方式不妥,總價合同適用于工期在一年以內,工程量確定的工程,本工程工期兩,邊設計邊施工,不妥。 2、解釋順序不妥,招標文件不能作為第一解釋順序。 3、專用條款1、不允許分包,更不能允許轉包,這是法規規定的。2、地下管線資料及網線資料應由甲方提供3、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經理簽字,報監理批準4、質量標準變更,應給予相關費用。
2012-05-12 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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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顯失公平,最好終止
2012-05-12 18: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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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邊設計邊施工是不合法的,第二甲方不負責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第三質量達到施工企業需要的質量標準不合適,第四工程是不允許轉包的,第五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經理批準是不妥的,應由公司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第六發生工程質量標準變更一切由乙方負責不妥,工程質量標準應雙方提前協商好。最后合同解釋順序也不對,應該先是合同,再是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
2012-05-12 18: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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