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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qq.com 2012-05-06 09:38:56 | 遼寧省 其他專業 | 4686查看 4回答
臨時設施費
我們原合同造價5000萬,臨建費500萬,現在合同只完成2000萬就結束了,請問臨建這部分的錢能索賠嗎?臨建費已經支付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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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另設費是按直接費為基數計取的,按完成量的比率計算另設費。
2012-05-06 09: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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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可以的,因為臨時設施費用的計算和工程造價有關系的,工程造價改變了,肯定是可以改變的 就是合同價減少了,所以臨時設施費用才可以減少的呀,
2012-05-06 09: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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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部分的臨時設施費應該可以索賠的,因為工程造價與原合同造價相差太大,應該變更了合同內容,而原來的臨時設施是以原合同工作內容所搭設的,現在工作內容變更了,臨時設施就應該單獨計算。
2012-05-06 15: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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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臨建費是臨時設施費的一部分,屬于措施費。它=(周轉使用臨建費+一次性使用臨建費)*(1+其它臨時設施所占比例),有其自已的計算方法,不再贅述。大多數情況下是造價管理部門根據典型工程分析后綜合確定。從臨建費占合同總工程造價比例(10%)看,不符合常規(正常情況不到1%),可能是施工條件特殊,臨建是前期按500萬的標準建設,而工程造價是后來才縮減的。應視為獨立于工程總價外的一部費用或已完成的工程價款。既然已結算完畢,肯定有它結算完畢的理由(結算的依據是什么,如果沒有合理理由的依據,可能存在重大失職或其它經濟問題),索賠的成功率不大,但成本很大,三思而后行。
2012-05-06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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