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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怨就怨自己 2012-05-04 14:31:53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3294查看 1回答
建筑整體更新改造和重新裝飾裝修、系統更新改造工程有何區別
怎樣區分2001預算定額與2005修繕定額中關于適用范圍的規定中,建筑整體更新改造和重新裝修,系統更新改造工程這幾著的區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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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京造定[2007] 7 號】規定: 200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說明解釋(第四號) 一、關于執行200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與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的工程適用范圍是如何劃分的? 答: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分別于2002年4月1日和2005年7月1日頒發了200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以下簡稱2001預算定額)與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以下簡稱2005修繕定額),為北京市的新建工程和房屋修繕工程提供計價依據。為合理使用相關計價依據,現就執行2001預算定額與2005修繕定額的工程適用范圍劃分如下: (一)2001預算定額與2005修繕定額中關于適用范圍的規定: 1.2001預算定額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擴建、復建仿古工程、建筑整體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舊園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適用于修繕工程、臨時性工程和山區及園林養護工程。 2.2005修繕定額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房屋建筑和其附屬設備的修繕工程,改建工程,重新裝飾裝修工程,系統更新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工程,一般單層房屋的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繕、復建、保護性移地遷建工程,以及隨同上述各類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積在300m2以內)添建、擴建工程。不適用于建筑面積在300m2以外的新建、擴建工程和臨時性的工程。 (二)2001預算定額與2005修繕定額的適用范圍補充說明: 1.建筑整體更新改造工程中:拆除、維修、結構加固部分執行2005修繕定額;裝飾工程部分(含隔墻及內、外裝飾)室內全部騰空后進行的裝飾裝修項目,執行2001預算定額;裝飾工程部分室內未騰空進行的裝飾裝修項目,執行2005修繕定額。 2.古建筑遺址復建的仿古建筑工程執行2005修繕定額,異地新建的古建筑仿古工程執行2001預算定額。 3.安裝工程的劃分隨建筑工程的執行標準。 (三)工程情況復雜時(如:停緩建復建、改造工程、售樓處工程等),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其計價依據及結算辦法。
2012-05-04 16: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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