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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ilove 2012-04-05 23:45:41 | 北京市 土建 | 6750查看 4回答
在工程結算中,新增變更項目是否必須執行投標優惠率
在工程結算中,新增變更項目是否必須執行投標優惠率? 是否有硬性規定必須執行投標優惠率? 哪個文件有規定必須優惠? 合同及招標文件無明確約定,結算審計時提出優惠,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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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如果原合同工程價款執行的優惠時,而對于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新增加變更部分進行工程結算時,在沒有新的雙方補充協議的情況下,原則上是應該按照該工程合同中標價款時的優惠比例的。
2012-04-06 09: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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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你必須堅持自己的意見,不能聽審計的。他們掙得是審減提成,是黑心錢,堅決不能讓他扣,他們也是企業,不是政府,比我們低一級,最多和我們一樣
2012-04-05 23: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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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如果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按理應該同步優惠的。
2012-04-06 0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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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08清單有如下條款“ 4.3.8 投標總價應當與工程量清單構成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費、稅金的合計金額一致。 此條文本質上是禁止在工程總價基礎上進行優惠(或降價、讓利),投標人對投標總價的任何優惠(或降價、讓利),應反映在相應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中;否則如果后期清單工程量發生變更,則清單綜合單價按照合同中的單價執行還是優惠后的單價呢?為了方便后期的變更和結算,所以規范才要求優惠必須包含在相應綜合單價中。很顯然,此條也說明變更單價除特殊約定外也必須按優惠后的綜合單價執行,如果投標時沒按清單規范執行,讓利不是體現在綜合單價中而是體現在總價中,則變更價格也必須按同等幅度讓利,這才體現公平公正。
2012-04-06 14: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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