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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h198910 2012-03-20 17:31:26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8759查看 1回答
關于現場圍擋的問題
在廣東省市政工程計價辦法2006中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有以下定義: 2.2.5、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 2.2.6、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包含以下內容: 1、環境保護費: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定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控制措施費用;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減輕噪聲擾民的控制措施費用;除四害、預防傳染性疾病的措施費用。 2、文明施工費: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現場施工圍欄、圍擋、圍墻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外圍墻美化、場容場貌、安全警示標志、人員崗位標卡、材料堆放、垃圾存置、現場防火、企業標志、五板一圖等設置費用。 3、安全施工費: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綜合腳手架(含安全網)、靠腳手架安全擋板、獨立擋板、圍尼龍編制布、現場僅設置卷揚機架用作垂直運輸機械的費用;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用;保健急救措施費用;安全檢測費用;施工機具防護費用。 4、臨時設施費: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筑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但是穗建造價[2009] 1號文件中的廣州地區市政工程定額計價表中的附注中又明確了現場圍擋的計算規定,并且廣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于二0 0 九年七月十四日又發文“關于市政工程施工圍蔽費用調整的通知”如下, 根據《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圍蔽設計方案》及廣州市建委“關于施工圍蔽標準要點的說明”的要求,我站對市政工程施工圍蔽費用進行調整,辦法如下: 一、 設置裝配式雙面彩鋼夾芯板圍蔽(高度2.2米)時,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內的,可按每米75元計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可按每米105元計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45元計算。 二、 設置輕型鋼架鋁扣板或彩鋼壓形板圍蔽(高度2.2米)時,施工工期在半年以內的,可按每米65元計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可按每米95元計算;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米135元計算。 三、 設置標準密扣式活動鋼圍欄時,可按每米10元計算。 四、 施工圍蔽費用列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中現場圍擋計算。 五、 本通知從二0 0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執行,同時取消穗建造價[2009]1號文附表六、附表七附注2。 此項文件規定的“施工圍蔽費用”是否與計價辦法中的第2點,文明施工費中規定的“現場施工圍欄、圍擋、圍墻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等”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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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造價[2009] 1號文件,它是對以前規則的調整,這樣就是按穗建造價[2009] 1號文件計算。
2012-03-20 17: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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