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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qq.com 2012-03-15 16:21:43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4131查看 2回答
關于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費取費的問題
京造定【2009】4號文件中規定2009年4月1日以后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臨時設施費應按【2003】9號文件中相應的費率乘以1.1系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應單獨列項,并分別按照【2005】802號文件及【2006】88號中附表一、附表二的相應費率乘以1.10系數計算。而我所使用的廣聯達軟件措施項目的通用項目中,沒有臨時設施費這一項,安全文明施工費是綜合在一起取費的,并沒有分開列項。請問各位高手這個問題該怎么解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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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你說的是清單吧,臨時設施費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費中,軟件給出的費率已經是調整好的了,不要重復乘以系數。(選擇2009年4月后費率)
2012-03-15 20: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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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造定【2009】4號文件中規定2009年4月1日以后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臨時設施費應按【2003】9號文件中相應的費率乘以1.1系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應單獨列項,并分別按照【2005】802號文件及【2006】88號中附表一、附表二的相應費率乘以1.10系數計算。而我所使用的廣聯達軟件措施項目的通用項目中,沒有臨時設施費這一項,安全文明施工費是綜合在一起取費的,并沒有分開列項。請問各位高手這個問題該怎么解決呀? 你按軟件中的系數提取已經包括了臨時設施費。
2012-03-18 09: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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