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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jjivf 2012-02-23 17:15:19 | 廣東省 計價軟件GBQ4.0 | 854查看 1回答
GCL2008工程設置中的做法模式中的“工程量表模式與純做法模式”有沒有什么本質區別。
什么本質區別,能否詳細說明下? 2、施工單位在做樁基礎結算時,其他項目中有一項“材料試驗檢驗費”,是否應該記給施工單位,因為工程樁的檢測費用都是甲方出的。 3、類似于第2項的還有基坑支護工程,因為我們工程式的基坑支護施工過程中的材料、檢測基本上沒有做要求,施工單位實際上也沒有進行原材料送檢及支護樁的檢測等。這個費用是否需要給施工單位。 4、還有很多現場簽證,施工單位在報價時,其它項目中的“材料試驗檢驗費”都有計價,是否應該刪除此項。 5、是不是有出最新的建筑面積計算規范(國家或廣東省的)問題補充:1、新建單位工程時,工程設置中的做法模式選項中“工程量表模式與純做法模式”有沒有什么本質區別,能否詳細說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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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純做法模式沿用了GCL8.0的做法思路,滿足了老用戶的操作習慣,而量表模式引入了手工算量先列項,再算量的思路,通過工程量表構件做法。兩種模式各有千秋,視自己的操作習慣而定。 選擇純做法模式的工程,在定義構件時是通過直接查詢選擇清單定額的方式來套做法的。 選擇工程量表模式的工程,首先在工程設置界面,建立和編輯量表,等同于手工算量的計算列項一樣。然后在繪圖輸入界面,構件定義時選擇建立好的量表,可以通過自動套用做法,或手工套做法的方式添加清單定額,或不套做法,直接輸出工程量計算表。 2、施工單位在做樁基礎結算時,其他項目中有一項“材料試驗檢驗費”,是否應該記給施工單位,因為工程樁的檢測費用都是甲方出的。答:不應記給施工單位
2012-02-25 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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