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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 2011-12-17 16:48:11 | 重慶市 其他專業 | 3206查看 1回答
關于自建攪拌站攤銷的問題
我公司在重慶承建了一個市政項目,施工中由于對混凝土要求較高,采用的是C55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攪拌用的砂是湖南洞庭砂,石頭也是等級要求較高的石頭,加之混凝土總需求量僅26500方,每天的需求量僅30-40方,因此工地附近的商品混凝土站不愿意供應。在征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我公司自建了個攪拌站(有攪拌站專項方案),為此投入HZ90攪拌站2座,6m3混凝土攪拌車2臺,混凝土輸送泵2臺,布料機2臺,以及基礎總共投入近600萬元。審核過程中,自拌C55砼價格套用重慶市08定額計算,攪拌站設備及基礎按照定額上的設備折舊費攤銷至混凝土價格中,不再單獨進行計價。由于我項目混凝土需求量僅26500方,且生產時間從2009年7月持續到2011年7月,生產時間兩年,平均每年攪拌混凝土僅13250方,此攤銷數量與定額上的攤銷方量相距甚遠,因此按方量進行攤銷計算出來的設備折舊費用遠比實際成本價格低。請問,按照重慶08定額上,商品砼攪拌站設備的攤銷方量為多少方?我項目實際砼攪拌方量遠比定額規定攤銷方量小的情況下該如何作調整? 感謝各位專家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解答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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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可以與甲方協商補償一下,簽證 找不到這個依據.只可以做出比較給業主看看. 可以咨詢一下定額站
2011-12-17 1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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