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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 2011-12-03 20:23:02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549查看 8回答
此項能否計取
有一固定總價合同工程,在投標時施工單位已將臨時設施及安全文明基本設施費按正常點數收取了。但事實是,原場區內磚砌圍墻為建設單位在投標之前已經砌好的了,后來建設單位讓施工單位再把圍墻加高,重新做了外粉刷及外墻涂料,做為永久性圍墻,現墻高度達到2.7左右,請問此項圍墻施工單位能否算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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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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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不但不可以計算費用 還應該從中標金額里扣除原有圍墻的費用
2011-12-04 15: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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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作為工程簽證內容。
2011-12-03 2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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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應該按修繕定額實際計算工程量和取費。
2011-12-03 20: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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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計算這筆費用啊。如果能做個簽證就更好了。
2011-12-03 22: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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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計入實體工程造價,可以找甲方做簽證,因為此項圍墻屬于合同范圍外的增加項,施工單位可以取費。
2011-12-04 08: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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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應扣除臨時設施這一部分的費用,你們施工的工程量作為增加部分另行計算。
2011-12-04 09: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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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計取,但同時也要扣除原有圍墻的量。。 就總價來說,應該是變小了。
2011-12-05 1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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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個簽證,按實結算~~不簽不做~~
2011-12-06 16: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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