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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sohu.com 2011-11-22 11:46:59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1342查看 4回答
洽商中扣除6%人工費風險嗎?
第一次跟工程、做洽商,監理阿姨告訴我每份洽商都要扣除6%的人工費和材料費風險,以及措施費都不能報。我翻合同看到這樣的話“鋼筋、預拌混凝土、電線、電纜以及人工費的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約定的價格變化幅度時,不做調整。變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約定的價格變化幅度時,其價差(超過風險幅度±6%以外的部分)全部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可是經理讓我報,說扣除就不給簽字。而且說2008年4號文里有這樣一句話“3、主要材料和機械市場價格的變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約定的價格變化幅度時,不做調整;變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約定的價格變化幅度時,應當計算超過部分的價差,其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4、人工市場價格的變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約定的價格變化幅度時,不做調整;變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約定的價格變化幅度時,其價差全部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可以看到材料費和人工費中的說明是有差異的,并且有對施工單位有利的意思。 請問各位大大,關于人工費的風險我是怎么理解呢?是按照經理說的不扣除呢,還是按照監理說的要扣除6%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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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政策文件是對的,是你的合同文件出了問題,多了幾個字(超過風險幅度±6%以外的部分)中的《以外的部分》,這五個字,政策文件里面沒有。 所以,按你的合同,是要先扣除6%,多余的才能向發包人計算風險調整,即超過7%才能計算調整價差1%。
2011-11-22 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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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的意思是市場價比合同約定價低,如果價差超出了合同約定 的幅度,在結算中扣減。如果沒有超出或者還未發生要預扣,這樣的扣完全不對,錯完了。
2011-11-22 12: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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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扣除。不管是材料還是人工,超過合同約定的變化幅度時再調整,就是字面意思。別想那么多。
2011-11-22 12: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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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是應該扣除的。
2011-11-22 1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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