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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1012 2011-11-16 15:01:01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1598查看 4回答
08清單規費費率
北京08清單中安裝規費的費率為人工費的24.09。現遇到一項目要分別把里面的 工程排污費、 社會保障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工程定額測定費的費率分別列出來。GBQ4.0中08通用計價程序模板中,各項的費率分別為工程排污費 0%、養老保險費 14%、、失業保險費2%、醫療保險費6%、 住房公積金6%、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0.5%、工程定額測定費0.14%,這幾項加起來是28.64%與24.09不符合啊。 求高人出來解答一下具體的每項費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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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當地規費的費率文件查看一下
2011-11-16 15: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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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行的規費費率的組成,就一直沒有給出過詳細的費率說明,工程排污費、 社會保障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工程定額測定費等的費率始終沒有明確,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不含在規費的費率中。北京的規費組成為如下: 1.住房公積金: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4號令)、《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北京市住房公積金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關于2008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8〕1號)。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號令)。 3.基本養老保險費:《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3號令)、《關于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7〕29號)。 4.失業保險基金:《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號令)。 5.工傷保險基金:《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號令)、《關于做好北京市建筑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京勞社工發〔2006〕138號)。 6.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06〕18號)。 7.生育保險:《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4號令)。 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下在已經停止使用具體如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廢止《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 公開日期:2011-07-27 機關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6號),現決定從即日起廢止《關于印發〈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京建法〔2004〕243號)。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特此通知。
2011-11-16 15: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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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見---- 預算定額中規費包括的內容和計算的主要依據如下: 1.住房公積金: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4號令)、《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北京市住房公積金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6〕2號)、“關于2008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8〕1號)。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號令)。 3.基本養老保險費:《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3號令)、 《關于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7〕29號)。 4.失業保險基金:《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號令)。 5.工傷保險基金:《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號令)、《關于做好北京市建筑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京勞社工發〔2006〕138號)。 6.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06〕18號)。 7.生育保險:《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4號令)。 沒有具體分呀!你這是哪來的?
2011-11-17 08: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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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和定額中的費率 時間不一致的導致,按比例分一下就行了
2011-11-17 1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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