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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2011-08-10 11:33:53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996查看 13回答
結算時的合同價格調整問題
合同上這樣寫的:“合同執行期間,當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或機械臺班價格漲落超過合同工程基準期價格的10%時,給予調整價格漲落超出10以外部分”,那請問:“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是指《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還是《廣州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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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已經明確了按照“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或機械臺班價格漲落超過合同工程基準期價格的10%時,給予調整價格漲落超出10以外部分”,所以你知道《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和《廣州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哪個是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即可。
2011-08-10 15: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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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這樣寫的:“合同執行期間,當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或機械臺班價格漲落超過合同工程基準期價格的10%時,給予調整價格漲落超出10以外部分” 回答: 合同約定針對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或機械臺班價格與合同工程基準期價格比較超過10%。那么應該是《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無可疑問的。
2011-08-10 16: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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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
2011-08-11 1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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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廣州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為準
2011-08-10 11: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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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這樣寫的:“合同執行期間,當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或機械臺班價格漲落超過合同工程基準期價格的10%時,給予調整價格漲落超出10以外部分”,“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是指《廣州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
2011-08-10 11: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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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這樣寫的:“合同執行期間,當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或機械臺班價格漲落超過合同工程基準期價格的10%時,給予調整價格漲落超出10以外部分”,那請問:“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是指《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還是《廣州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應該管理中心的比較有說服力。
2011-08-10 11: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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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指《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如果《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不足的可以用《廣州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補充。
2011-08-10 1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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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這樣寫的:“合同執行期間,當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或機械臺班價格漲落超過合同工程基準期價格的10%時,給予調整價格漲落超出10以外部分”,那請問:“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價格”是指《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還是《廣州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 回復:當地的造價信息
2011-08-10 1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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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廠商價為準,因為這個你們可以有憑證,而且這個的浮動價變化快,信息處的只是一段時間才會咨詢一次
2011-08-10 11: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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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
2011-08-10 14: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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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廣州地區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
2011-08-11 17: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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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就是廣州造價管理中心,所以是以《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為準。
2011-08-11 19: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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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為權力部門指導性價格為調整依據,如《廣州造價管理中心發布的綜合單價》無可以分析或指導的價格則可以參廠家發布的價格與合同對方進行協商調整
2011-08-11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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