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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魚小魚 2011-08-04 12:53:07 | 山東省 其他專業 | 874查看 2回答
山東96定額商品砼定額調整
工程是高層框架剪力墻結構的,采用商砼。 1、 筏板基礎、柱子、剪力墻是汽車泵送的,施工單位是給分開套項的,然后再套1-B20進行增加商砼水泥含量和泵送劑。 2、 梁和板是地泵送的商混,套項是3-180,之后也是套個1-B20增加水泥和泵送劑,地泵所用的材料。 請問這樣都套1-B20增加相應的材料合適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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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種套法很不合理的,在綜合定額解釋于補充規定里關于基礎泵送的有明確說明。采用商砼,商砼本身含有泵送劑之類的,再調含量屬于重復計算。我是濰坊的,結算時只將3-180調成商砼,將甲方批準商砼價格進入即可。商砼價格不含泵送費用,如含泵送費用3-180要扣減部分機械費。
2011-08-05 0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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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照你說的情況套用3-180泵送砼后不應再套用1-B20泵送砼增加費項。商品砼找差時,商品砼價格用不含泵送費用的價格。
2011-08-05 08: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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