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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suoqi12345 2011-07-07 21:31:43 | 河北省 其他專業 | 1660查看 1回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補充協議
我們這在中標時簽訂了一個制式的、通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然后開工前又簽訂了一個補充協議,然后施工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如下: 1、施工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5、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請問,在上面第一條中的 施工合同協議書 是指的制式的、通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還是指的 簽訂的補充協議? 二者在組成施工合同文件時,如何進行排列,哪個在前,哪個在后? 當二者有相抵觸的時候,以哪個為準,進行結算!謝謝!問題補充:請問,現在中標時簽訂一個制式的、通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然后再簽訂一個補充協議的情況普遍嗎? 請問,竣工結算備案時,這個補充協議能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起提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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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是簽訂的指施工合同;以施工合同為準,施工協議不能與施工合同相矛盾。
2011-07-07 21: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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