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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qq.com 2011-06-28 15:33:40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534查看 1回答
關于調價差問題
清單計價,原設計采用鋼化玻璃 δ=10mm,現變更為采用浮法白玻璃 δ=6mm。請問以下兩種調價方法是否都正確?子目材料含量一致,為什么兩者相差那么多。第一種方法按定額套價,主材進行調差處理。第二種方法主材直接調整價差,兩種方法取費一致。合同規定新增單價下浮30.22%。 請看圖第一張圖新增單價未下浮。第二張圖新增單價已下浮30.22%。為什么下浮與沒下浮前兩種方法相差那么多錢。請各位前輩給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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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單價不一樣,差別就大了。
2011-06-28 15: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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