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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 2011-06-17 14:52:43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1461查看 7回答
甲供材料如何退
我單位原合同中含還有散熱器(當時未說明甲供),例如50萬純材料費,但實際施工中要求散熱器為甲供材料。請問這種情況應該怎么扣甲供呢? 甲方是將散熱器和稅金全部扣除。這樣做合理嗎?請教應該怎么扣除?問題補充:投標時散熱器為暫估價,現在已經施工。我想問下,稅金是必須扣除的嗎?1%保管費是不是必須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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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按京造定(2009)7號文 七、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計價辦法 發包人自行供應材料、設備,并運至承包人指定地點的。投標報價時應按材料、設備預算價格計入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內;結算時,承包人按計入綜合單價的材料預算價格的99%退還發包人。不再計取總承包服務費。
2011-06-17 15: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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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材費和稅金,你可以全扣掉。但是你做為施工方,可以要一個甲供材料費保管費1%左右。其實這種情況,應該在合同談判時避免,要不如果你們報價時是不平衡報價,把較重的比例放在了散熱器上,那你們可能在結算時會吃虧,可以在合同談判時約定,在招標時沒有進入甲供材料清單的主材,在施工時如果甲方想甲供,應該補償一下給施工方。這樣才合理一些。
2011-06-17 14: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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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散熱器當做自己的材料計算,取完各種費用以后再扣除甲方的材料款
2011-06-17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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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們可以索要的除保管費外,還有配合費。
2011-06-17 15: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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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熱器材料費計入結算總價,退還甲供材料款按下面的原則:甲方運至施工現場按預算價的101%退還、自行運輸的按預算價的99%退還材料款。
2011-06-17 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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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決算總價里面含50萬散熱器暫估價的,退還價格:50萬*0.99*(1+0.034)=51.183萬 2.你的決算總價里面不含50萬散熱器暫估價的,必須追要1%材料保管費:50萬*0.01=0.5萬
2011-06-17 17: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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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估價是計取稅金不計取利潤了。所以退肯定不給你稅金這部分錢。稅金這部分不給合理。至于材料退費定額上規定是按材料價格的99%返還
2011-06-18 13: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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