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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冶陳京 2011-06-15 14:36:21 | 浙江省 其他專業 | 733查看 1回答
關于浙江94定額定額價基價的問題
背景條件:某工程,采用浙江94定額計價,假設綜合費率5%。鋼筋、混凝土甲供,施工方加工。 問題: 編制結算書的時候,以下那個方式最合理,特別是方式A,改變了定額基價,這種方法可行不可行。 結算方式A:在定額價中,將鋼筋、混凝土的定額材料價取0,這樣所有的甲供材將不能被取費。這樣算出來的價格是最低的。 結算方式B:不改變定額價,但是在價差表中將甲供材的市場價取0,等于是取了個附價差。等于是所有節約的材料都歸甲方所有,如果發現有超領材料,超領部分材料價值從結算價中扣除。 結算方式C:不改變定額價,價差表中甲供材料按照市場價調差,然后扣除施工方所領材料總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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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不改變定額價,價差表中甲供材料按照市場價調差,然后扣除施工方所領材料總價值。 應該是這樣的 計算方式比較合理;
2011-06-16 09: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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