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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ness1995 2011-05-14 23:51:59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2588查看 2回答
甲指乙供材料,因采購時,材料規格和報價的要求不一樣,導致采購數量和預算報價的數量不一致,該如何結算?
對甲指乙供材料,所有施工方投標報價清單編制時,暫按該材料甲方指定價格作為編制價格,來報價,這樣在議標時,可以體現出施工方的企業管理水平。 在材料結算時,可否這樣規定: 價格:業主可指定具體規格型號材料,由中標人提前15天提供材料樣品和產品合格證或出廠檢驗報告,并按市場價報價,經業主確認樣品及并參考市場確認價格后,作為結算依據; 數量:如采購材料規格與投標報價材料規格不一致,導致材料采購數量與投標報價的數量有差異,則該材料數量按照2010年廣東省建筑與裝修綜合定額來套取計算,作為結算依據。 請問可以這樣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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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你的思路非常正確,我們多年來一直也是這樣操作的。
2011-05-15 0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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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可以這樣規定的。
2011-05-15 0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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