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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02188841 2011-03-18 10:01:58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3108查看 5回答
清單計價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取費基數是什么 費率是多少 工程不一樣 基數和費率是不是也不同
清單計價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取費基數是什么 費率是多少 工程不一樣 基數和費率是不是也不同?(北京)有新規定新文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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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地區下發的文件規定的費率計取 通知關于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 京造定〔2009〕4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執行《綠色施工管理規程》(DB11/513─2008)(以下簡稱《規程》)的規定及《關于在全市建設工程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08]651號)文件精神,落實綠色施工要求內容,促進北京地區環境保護建設,現將綠色施工增加的費用并入臨時設施費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工程必須按照《規程》要求組織施工。《規程》是在原有臨時設施、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防護標準的基礎上,對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提出了一些新的更高的標準要求,需對原有的相應費率標準做出如下調整,但不包括《規程》中的施工降水限制、光污染等因素引起的增加費用。 (一)執行200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的工程,按照《關于調整臨時設施費費率的通知》(京造定[2003]9號)文件附表中的相應費率乘以1.10系數計算。‘ (二)執行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頒發的《關于轉發<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京建施[2005]802號)及補充規定(京建施[2006]88號)文件(以下簡稱該文件)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應單獨列項,并分別按照該文件中附表一、附表二的相應費率乘以1.10系數計算。 (三)執行2004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概算定額》的工程,按照費用定額中的綜合費用表的相應費率乘以1.025系數計算。 二、費用計取的規定 (一)2009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下同)簽訂施工合同的工程,依照本通知第一條中的(一)或(二)項的費率標準執行。 (二)2009年4月1日以后的在施工程,發承包雙方應核實工程量,對已完的工程量執行原費率標準;對未完的工程量執行本通知第一條中的(一)或(二)項的費率標準。 (三)2009年4月1日以前已完工未辦理結算的工程和已辦完竣工結算的工程,仍執行原費率標準。 (四)2009年4月1日以后未報批的工程設計概算,按照第一條中的(三)項的費率標準執行。 三、其他仍執行現行定額或相關文件的規定。
2011-03-18 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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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費基數都是分部分項清單合計,費率跟專業有關系,在措施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費率點左鍵可以查詢
2011-03-18 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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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取費基數是分部分項合計 費率是按照建筑或裝飾等其他的單位工程來定, 北京現在還在執行2009年4月后的
2011-03-18 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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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計價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取費基數是什么 費率是多少 見京建施[2005]802號及京造定〔2009〕4號的相關內容,兩部分結合使用。下表乘以1.1系數即是現在的費率
2011-03-18 1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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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項工程合計
2011-03-20 11: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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