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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鷗 2011-03-16 19:15:39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957查看 2回答
混凝土工地價改綜合價
2009年第一季度起廣州地區混凝土原工地價更改為綜合價,08年簽的合同約定主材按施工期間信息價調差,09年正在施工,工地價與綜合價相差很大,如何確定請問各位如何處理此價差結算及工程款支付問題?有無成功的案例?問題補充:"工地價"是08年第四季度之前的叫法,“綜合價”是09年第一季度開始造價站已經公布更改的叫法,兩者的價格形成基礎不同,前者是以前定額站根據純定額組價得出的所謂工地價(以前的指導價),而綜合價是09年定額站以市場調查數據為基礎綜合分析計算得出的所謂“綜合價”(現在的信息價),據定額站意思說兩者不具可比性(既然不具可比性就要換算可比的價格水平),一句話就是前者單價較高,后者單價一下變得很低(一下子降了100元左右1立方),如果是08年前簽的合同,其工地價的價格組成和水平相對于如今的綜合價的價格組成和水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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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合同約定,當合同已經約定的信息價調整的執行時期人,一般是不能再做調整的,如果相差太大也要有充分的理由,用書面的形式取得業主的許可才能按新的方法調整。就不知道的你的“工地價與綜合價”是什么關系。
2011-03-16 2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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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按照廣州市造價信息09年5月里有關于該價格的換算說明。
2011-03-18 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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