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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2011-03-16 08:56:02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389查看 3回答
計價表中問題
04計價表中,子目2-90注2,鉆孔內放置鋼筋另按第四章執行,而子目2-97,是釘錨桿,材料中含鋼筋,請問專家,這錨桿明明有子目2-97可套,為什么2-90中的鋼筋還要套第四章呢,這其中有什么奧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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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個問題有個定額勘誤文件,鋼筋不用再套第四章了,直接套子目2-97。 08年江蘇定額解釋: 十二、基坑錨噴護壁在第二章中已經有錨桿及鋼筋網子目,但是“樁88”頁注2及“筋127”頁第9條又另有不同說法,實際工作中應以誰為準? 答:執行“樁90”頁2—97~2—100子目,取消“樁88”頁注2及“筋127”頁第9條文字內容。
2011-03-19 2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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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是這樣規定的,我們只能是這樣執行,至于為什么,只有編制定額的單位才有解釋權;
2011-03-16 1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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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兩種不同的作業方式,定額子目2-90是指以人工為主的成孔方式,工作內容僅包含:定位、打孔。鋼筋植入以及孔內注漿均是在成孔后再行作業的,定額中不含鋼筋以及注漿內容,因此鉆孔內鋼筋需按第四章規定計算。而2-97定額子目是指采用機械作業釘土錨桿的,在機械成孔時一并植入,定額內已經包含了錨桿鋼筋在內,因此不需要另外計算錨桿(即作錨桿用的鋼筋)。
2011-03-16 15: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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