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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學生 2010-10-15 15:27:26 | 山東省 其他專業 | 1588查看 1回答
清單結算問題
某單位排水工程,招標時間為2006年6月,公布的《工程量清單》中的1、溝槽土方開挖,編號040101001***工程量總計約24000m3,2、溝槽回填,編號040103001***工程量總計約23000m3,投標單位投標時,認為該清單工程量可能采用了消耗量定額工程量的計算規則,而造成清單工程量錯誤,并向招標人及清單編制人提出異議,而其未因此調整工程量清單,口頭答復意見為結算時仍按照定額工程量的計算規則進行結算。投標人根據該意見進行了投標報價,綜合單價分別為溝槽土方開挖2.38元/立方米、溝槽回填4.87元/立方米,并最終中標,簽訂了單價包死合同。 結算審核過程中在溝槽土方開挖、溝槽回填項目上審核單位按照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對結算中的溝槽土方開挖(總計約5000m3)、溝槽回填(總計約4600m3)兩項工程量進行調整,綜合單價仍執行原投標報價,在工程沒有大的變更情況下,該兩項工程造價總值減少近80%。而目前建設單位因經辦人已調動而不發表意見。 參閱相關規定,施工單位對審核單位意見存有如下異議: 1、清單規范3.12條規定: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此外,根據《關于發布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公告》規定,該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即招標人必須對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果工程量清單有漏項或者錯誤,導致投標人遺漏報價或者報價錯誤,則該責任由招標人承擔。表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現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錯誤,則承包人可以以招標人對清單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為由,要求發包人調整合同價款,而發包人需要據此進行調整。 2、投標人及招標人、審核人已注意到,招標時的該項目控制價格也是按照消耗量定額而計算的,并非按照清單規則計算的預算控制價格,故是明顯錯誤,這也違背了預算控制價格的編制原則,而影響了投標人投標報價。 3、根據原清單,我們的投標報價是符合市場同期水平的,完全不存在背離市場的高利潤,若按審核單位意見顯然背離市場的同期水平,投標人將已嚴重的經濟損失為招標人的錯誤而買單,招標人未承擔編制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一切責任,明顯違反了基本的平等、公平原則。 以上爭議請領導專家給予明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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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們中了標并簽訂了“單價包死合同”,那么在結算審核時,只能是“量變”而“價”是不能變的,審核單位的做法是對的。 施工方由于“量變”太大受了損失,是可以向建設方提出索賠要求,根據清單規定,建設方應承擔“量”的風險,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應該由建設方承擔。
2010-10-15 15: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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