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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ubiubiubiu 2025-02-21 16:12:55 | 浙江省 土建 | 96查看 1回答
請問老師們,通用合同里沒有約定關于變更工程量超過15%的處理條款。
那么對于清單計價規范的9.6.1和9.6.2 和9.3條款還適用嗎?如果不適用,怎么處理?
2025-02-21 16:15:40 補充
2025-02-22 14:12:52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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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10.4.1 (3)的要求,工程量偏差超過15%的按4.4款商定或確定。也就是先雙方協商,不是必然適用清單計價規范里的條款。或者你貼一下4.4我看下。
2025-02-21 19: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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