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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味 2010-08-26 16:12:40 | 陜西省 其他專業 | 1057查看 5回答
框架梁如果設三排筋伸長應該是多少???
框架梁如果設三排筋伸長應該是多少???03G101中所標的梁的1/3為第一排,1/4為第二排,我想第一排鋼筋應該都是通長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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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設置兩排,不會出現三排!!
2010-08-26 21: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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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排鋼筋應該都是通長的,,那是受力筋;支座負筋不會是通長的。
2010-08-26 1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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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陳達飛教授就03G101圖集中支座負筋的問答,也許對你有事幫助。 請教CDF老師 圖集p28第4.4.1條中“第一排非通長筋及與跨中直徑不同的通長筋從柱(梁)邊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長筋延伸至ln/4位置”,對“第一排”與“第二排”的理解有如下疑問: 1、我的理解為:第一排與第二排不是指所有上部縱筋的第一排與第二排,而是指所有非通長筋的第一排與第二排。是否正確。 2、現有一梁平法標注如下: 集中標注:RFKL8(10) 500×1200 12@100/200(4) 6φ25 G6φ14 其中一支座處原位標注為:13φ25 6/5/2 則,有5根鋼筋那一排應在ln/3還是ln/4處截斷,有2根鋼筋那一排呢?3、下面鋼筋工施工時認為5根那排在位置上屬第二排,故應按ln/4截斷;而2根鋼筋那排在位置上屬第三排,圖集上未說明,但根據第一排與第二排推斷,可在ln/5處截斷。此種看法在鋼筋工中很普遍。請問,是否正確。 4、若第一問中的理解正確,第三問中的看法錯誤。強烈要求在圖集中特別明確一下此問題,以避免理解錯誤(尤其是鋼筋班長幾乎都象第三問這樣理解)。 今天陳教授在安徽講課,就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1、正確 2、如果第一排625是貫通筋,第二排5根是圖集上說得第一排非貫通筋,所以按ln/3斷開,有二根鋼筋的那一排按1n/4斷開; 3、鋼筋工理解錯誤。 第三排非貫通筋按設計人員設計執行,沒有明確按1n/4長度斷開; 4、下次升級明確說明。 1、理解正確。 2、“某支座原位標注為:13φ25 6/5/2”,表示:該支座的上部縱筋設置三排:第一排6φ25,第二排5φ25,第三排2φ25 。 其中第一排的6φ25與集中標注的“上部通長筋6φ25”一致,無“在Ln/3處截斷”之說,能通則通,若因鋼筋定尺長度的限制時,可在跨中Ln/3范圍內實行一次連接。 “5φ25”為第二排鋼筋(當然是“非通長筋”),在支座附近Ln/4處截斷。 “2φ25”為第三排鋼筋,03G101-1標準圖集上沒有對此類問題作出規定,也不可“推斷”在ln/5處截斷。(事實上不存在“3、4、5”這樣的數字序列,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即彎矩包絡線來決定鋼筋截斷點的位置。)所以,這種情況最好與設計師聯系解決。如果設計師部不提出解決方案,而又不得不實行施工的話,可以參考如下信息:陳教授有一次回答提問時說過,第三排鋼筋的截斷點可按第二排的“在支座附近Ln/4處截斷”。 3、同意上述意見:這類問題應該在標準圖集上加以說明。 (1) “截斷點為Ln/3”是對第一排上部縱筋說的,“截斷點為Ln/4”是對第二排上部縱筋說的。這里的“第一排”、“第二排”是由縱向鋼筋在梁中的幾何位置所決定的,并不是由上述文字的“邏輯推理”關系所決定--即“第一排鋼筋為通長筋,則第二排鋼筋就升格為第一排鋼筋了”,這種推論是錯誤的。 (2) 我前面說的“1、理解正確”,是說:當第一排鋼筋存在“非通長筋”(即支座負筋)時,才發生“Ln/3處的截斷點”;而處于第一排的通長鋼筋,則沒有必要在“Ln/3處”截斷,若因鋼筋定尺長度的限制時,可在跨中Ln/3范圍內實行一次連接。--此時,千萬不要認為這個“Ln/3處的截斷點”現在沒有利用上,就可以“轉讓”給第二排鋼筋來利用了。技術上的規定是嚴肅的、嚴格的,決不能如此“轉讓”。
2010-08-26 16: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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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1/3、1/4是支座筋伸入跨內的長度,不是通長筋的數據。
2010-08-26 16: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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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排是 1/4是支座筋伸入跨內的長度
2010-08-27 13: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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