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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鋮碩 2024-11-06 23:01:41 | 北京市 土建施工結算審核計價軟件GCCP | 197查看 1回答
關于變洽中計日工問題
1、合同為框架合同,僅說明以所有費用按照定額*90%計算費用,無其他計量計價約定。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簽證單一份,內容為:10個工日計日工、5個臺班機械費。
3、請問,在定額計價(非清單)模式下,單價按什么計算?是否計取規費、措施費、稅金?是參考什么文件得出此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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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及其計算規范編制招標清單,并依據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編制最高投標限價的,其他項目清單中計日工如何確定?
答:1.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計日工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圍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在編制最高投標限價時:“計日工應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項目根據工程特點和有關計價依據確定綜合單價計算。”
2.在編制招標清單時,“計日工表”中人工、材料、機械的項目名稱、暫定數量由招標人填寫。編制最高投標限價時,計日工的合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其中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按《關于印發〈執行2021年〈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和〈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計價依據——預算消耗量標準〉的規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號)和《關于印發配套2021年〈預算消耗量標準〉計價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等費用標準的通知》(京建發﹝2021﹞40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2024-11-07 06: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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