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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fox@126.com 2010-08-20 06:36:32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1058查看 9回答
師傅們,剛到一新公司,老板讓用08清單做預算,因我以前都是用定額計價的,清單知道一些,但08清單有什
師傅們,剛到一新公司,老板讓用08清單做預算,因我以前都是用定額計價的,清單知道一些,但08清單有什么特殊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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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為保證“計價規范”的順利施行,幫助各有關單位專業人員理解并正確執行規范,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有關專家,就“計價規范”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釋與答疑。 1、總承包服務費具體包括什么費用? 答:按《計價規范》2.0.6條及參閱“宣貫輔導教材”第3.4.l頁。 2、對于預留金,若發生的工程量變更超過預留金額,是否調整? 答:預留金屬于招標人預留工程變更的費用,與投標人無關。參閱“宣貫輔導教材”4.0.6條。 3、計價規范中,將模板費用列入措施項目費中。宣貫資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頁把模板費用列入分部分項的綜合單價中。 答:以《計價規范》的正文為準。 4、在工程量清單中,3.4.2“為了準確地計價,零星工作項目表中應詳細列出人工、材料、機械名稱和相應數量”,這怎么實現? 答:招標人視工程情況在零星工作項目計價表中列出有關內容,并標明暫定數量,這是招標人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工程量清單項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項目的預測。投標人根據表中內容響應報價,這里的“單價”是綜合單價的概念,應考慮管理費、利潤、風險等;招標人沒有列出,而實際工作中出現了工程量清單項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項目,可按合同規定或按規范4.0.9條工程量變更進行調整。 5、在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措施費以項做為計量單位,以元計價。請問:當實際工程量發生變化后,結算時措施費用是否可跟著進行調整?還是有個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發生變化,則模板、腳手架及至規范、稅金都隨變動。如可調,則原先措施報價失去意義,變成了暫定價。(因為工程量清單是固定單價,而這種變化是每個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調則與實際情況不符。 答:按合同約定。 6、投標人來填報單價的項目,工程量變更減少或實際工程量與發布量不同時,如何調整?填表項知第3條與本問題的關系? 答:投標人未填報單價的項目,視為其費用已包含在其他項目中,與填表須知第3條相同。若工程量變更增減或實際量與招標清單量不同時,按《計價規范》4.0.9條規定或按合同約定處理。 7、什么是規費?規費一般有哪些? 答:規費是指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必須交納的費用,包括工程排污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等。 8、計價表格之“措施項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項目填表計量單位為“項”,數量為“1”,問:招標人可否在招標文件中自行設計一個“附表”,要求投標人作詳細分析(如外架子、內架子、滿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綜合單價各是多少)? 答: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有關的措施項目按“措施項目分析表”進行分析,一般按《計價規范》所列表格執行即可。需要補充表格的,可參閱“宣貫輔導教材”4.0.3條,由各省級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統一制定。 9、有招標代理資質的咨詢單位.能否編制工程量清單?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107號)《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的第九條“招標標底和工程量清單由具有編制招標文件能力的招標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招標代理機構編制”。《計價規范》第3.1.1條所指“中介機構”與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計價?是否放入投標報價中,還是放入其他費中的招標人部分? 答:甲方供料應計入投標報價中,并在綜合單價中體現。 11、材料和設備的劃分,在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如何處理?由投標人采購的設備(如變壓器)是否應納入綜合單價? 答:設備費在項目設備購置費列項,不屬建安工程費范圍,因此,清單報價中不考慮此項費用。 12、在執行“工程量清單規范”時,牽涉到安裝工程量中的多專業(工種)“聯動試車費”是否能計取?如果能計取,請問怎樣計算? 答:聯動試車費屬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不屬建安工程費范圍,因此,清單報價中不考慮此項費用。 13、描述“項目特征”時,全部描述比較煩瑣,能否引用施工圖(例如:第幾項的內容)? 答:項目特征是描述清單項目的重要內容,是投標人投標報價的重要依據,招標人應按《計價規范》要求,將項目特征詳細描述清楚,便于投標人報價。 14、高層建筑增加費應劃回(1)分部分項工程更清單?(2)還是措施項目清單? 答:應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中考慮。 15、因發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單計價如何辦理停建結算?主要是指措施項目費的清算。 答:按合同約定處理。 16、由于工程量將來要按實際核定。在制訂工程量清單時,可否使用一個暫估量,以節省發包方的人力投入? 答:如果該工程只有初步設計圖紙而沒有施工圖紙的,可按暫估量計算,若有施工圖紙的必須計算其工程量,結算時可因工程增減作增減量調整。招標人應盡可能準確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標人所提供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誤差較大,投標人可以提出索賠或策略報價。 17、為便于將來設計變更不會因為投標書中無單價而使承發包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單?如,某工程樓地面7000平方米工程量。在工程設計中為水泥砂漿樓地面,在工程量清單中分別列出水泥砂漿樓地面、水磨石樓地面、地板磚樓地面、大理石樓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為7000平方米(或暫定一個數量)? 答:不可以。只能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進行編制工程量清單,若發生工程變更工程量增減,按合同的約定竣工時按實核量結算。 18、投標人如參照全統基礎定額作綜合單價分析時,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計算除按施工組織設計外,是否應參照基礎定額中相關于目的原工程量計算規則? 答:《計價規范》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與定額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是有區別的,招標人編制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應按《計價規范》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投標人投標報價(包括綜合單價分析)應按《計價規范》4.0.8規定執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單編制標底價,按步驟必須先確定施工方案,請問:招標人或中介咨詢機構如何編制一個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據又有哪些? 答:標底是指招標人或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工程量清單的基礎上編制的一種預期價格,是招標人對建設工程預算的期望值,標底并不是決定投標能否中標的標準價,而只是對投標進行評審和比較時的一個參考價。因此,在編制標底時,招標人或中介咨詢機構一定要依據項目的具體情況,考慮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進行編制。 20、同一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是按招標文件來確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標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內容和特征與招標人的不同,是否允許對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內容和特征描述進行修改、補充? 答: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描述的項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實體的內容,它與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沒有關系,采用何種施工方法、施工方案來完成實體的施工由投標方決定。實體的內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補充的。 21、甲方購買的材料、設備在招投標階段如果無法確定需要多少錢,能否不用列入報價? 答:設備費在項目設備購置費列項,不屬建安工程費范圍,因此,清單報價中不考慮此項費用。材料費必須列入綜合單價,如果在招投標階段無法準確定價,應按暫估價。 22、如果合同訂的是單價合同,能否結算時按竣工圖、現場實際情況按實重新計算工程量? 答:(1)按合同約定;(2)乙方發現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時,應隨時與甲方協商簽證同意后變更,結算時調整。 23、工程量清單計價可以理解為固定單價,而不固定總價法。請問合同價如何定?若投標人已知工程量計算錯誤、漏項或設計變更,如何調整? 答: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計價方法,固定價、可調價、成本加酬金是簽定合同價的方式,這是兩個范疇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單計價可以采用固定價、可調價、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種方式簽定合同價。 根據建設部令第107號的第五條、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編制施工圖預算、招標標底和投標報價的計價方法有工料單價法和綜合單價法,招標人與中標人應根據中標價訂立合同,或不實行招投標工程由發承包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合同價方式有固定價、可調價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標人發現清單中工程量計算錯誤、漏項或設計變更,可按《計價規范》4.0.9條規定或按合同約定處理。 24、執行工程量清單后是否工程結算方式和原來的定額法不一樣? 答: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結算方式與按定額計價的工程結算方式的不同點:工程量清單計價,綜合單價一般不作改動,沒有價差,也不用調整各項費率。 25、清單計價模式招投標是否意味著其只能采用單價固定合同? 答:根據建設部令第107號的第十二條,合同價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價;(二)可調價;(三)成本加酬金。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計價方法。固定價、可調價、成本加酬金是簽定合同價的方式。 26、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某一項工作內容發生了改變(比如:工藝不變,原有的瓷磚檔次太低,改為另一種價格較貴的瓷磚;工藝有些改變,如保溫隔熱墻的保溫材料發生了變化等),在結算時如何調整?是否都視為變成了一項新的清單,需要重新申報單價給咨詢工程師審批? 答:按合同約定處理。 27、清單計價與施工圖預算如何協調?清單計價能取代預算嗎? 答:清單計價與施工圖預算是兩種不同的計價模式。《計價規范》1.0.3條規定的范圍應執行工程量清單計價,除此之外,根據招投標法規定招標人在招標時可以自行決定。 28、定額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費:如電梯安裝等,實行清單后,怎樣處理? 答:按《計價規范》第101頁表C.1.7列項報價,其工程內容包括本體安裝和電梯電氣安裝。 29、工程量清單要求與合同配套,明確合同的計價方式,才能做出投標決策。但現在業主的實際做法是在招標文件內只列合同范本,具體條款再在中標后由業主與中標人簽訂,這樣的話,投標人的風險明顯大于業主.而這種違反招標法的招標文件隨處可見,法律的完善與法制的完善是兩回事。 答:招標文件照搬合同范本是不完善的。應將合同范本中的專用條款具體化列人招標文件。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也是要求把具體條款(即專用條款)列入招標文件。 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漏項,且招標要求包干價,乙方報價是否應補充,若設補充,甲方是否會認為該漏項費用已計入其他項目。 答: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圍來定。 (l)如果包干范圍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而言,出現漏項屬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漏項,應由甲方負責并補充計入相應費用; (2)如果包干范圍是指完成該項目,出現漏項乙方應及時提出,并與甲方協商計入相應費用。 31、招投標過程中,有時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問題留待結算中解決,現在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那么對量的準確性應如何規范。 答:工程量清單應由有編制招標文件能力的招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依據《計價規范》第三章工程量清單編制的規定編制,工程數量應按3.2.6條規定計算。 工程量計算有誤應按《計價規范》4.0.9條規定執行。 32、若選定中標單位后,發現工程量清單中遺漏某分項工程內容,該分項工程該如何計價? 答:投標人應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結合施工圖紙,按《計價規范》要求填報綜合單價,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一般情況下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若發現清單項目漏項,應按《計價規范》4.0.9條規定執行。 33、小于…或…以內是否包括本身?例:P47頁樓梯計算規則“不扣除寬度小于500mm的樓梯井”;散水、坡道計算規則“不扣除單個面積0.3平方米以內的孔洞所占面積”。 答:“小于……”或“……以內”包括其本身。 34、教材第11頁 3.2.4條提出缺項補充時,要在項目編碼格中以“補”字示之。請問是“補+編碼” 的形式,還是只寫一個“補”字? 答:《計價規范》3.2.4條明文規定,缺項可以補充,并要上報備案,項目編碼以“補”字稱,可理解為“補+編碼”的形式。如:廣東省的補充項目,為“粵+編碼”如補充的塑料門編碼為“粵020404009”。 35、規范中封皮(P8)有“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而在教材(P16)中沒有,請問此內容是否需要? 答:以《計價規范》第8頁工程量清單格式為準。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解釋與答疑(二) 關于附錄A: 1、所有的綜合單價是否均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和風險因素構成?(例如:根據經驗,紅櫸木包門套600元/樘,全包價,是否需分析人、材、機?) 答:任何分部分項工程的綜合單價都應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和風險因素構成。一些不發生材料費或機械使用費的分部分項工程,可不列材料費或機械使用費。憑經驗所列出的綜合單價,如招標人要求對該項目綜合單價進行分析時,投標人也應按要求進行分析。 2、“計價規范”p30頁010102002~003工作內容中:3、“解小”怎樣理解?請予以解釋。 答:“解小”是指石方爆破工程中,設計對爆破后的石塊有最大粒徑的規定,對超過設計規定的最大粒徑的石塊,或不便于裝車運輸的石塊,進行再爆破稱“解小”或稱“二次爆破”。 3、混凝土樁工程內容中的成孔與土石方工程中第五條所說的人工挖孔樁是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沒有矛盾? 答:以不重列為原則。如將人工挖孔列入“混凝土灌注樁”項目內,則不再列“挖基礎土方”。如屬兩個結算單位施工,也可以分列。 4、措施項目清單是工程中的非實體性項目,是為完成分部分項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而在附錄A.2中又有旋噴樁、錨桿支護等項目出現,我們認為是否應將建筑工程中所有起護坡作用的樁、地基與邊坡處理列入措施項目清單中;所有起承重作用的樁、地下連續墻列入分部分項清單中。 答:構成建筑物或構筑物實體的,必然在設計中有具體設計內容。如:坡地建筑采用的抗滑樁、擋土墻、土釘支護、錨桿支護等。屬于施工中采取的技術措施,在設計文件中無具體設計內容,招標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不列項(也無法列項),而是由投標人作出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反映在投標人報價的措施項目費內。如:深基礎土石方開挖,設計文件中可能提示你要采用支護結構,但到底用什么支護結構,是打預制混凝土樁、鋼板樁、人工挖孔樁、地下連續墻,是否作水平支撐等,由投標人作具體的施工方案來確定,其報價反映在措施項目費內。 5、地下連續墻工程量清單按設計長度乘厚度以體積計算。地下連續墻導槽如何計算? 答:地下連續墻的導槽,由投標人考慮在地下連續墻綜合單價內。 6、教材p78請詳細圖示石梯膀 答:石梯膀詳細圖示如下: 7、墊層捆綁在基礎內,設計變更會使墊層種類、厚度或基礎埋置深度增加或減少,而出現無法利用投標單位或使用單價不合理?如某工程磚基礎、三七灰土墊層。第一種情況是由于土質原因墊層300厚改為500厚;第二種情況,是磚基礎埋置深度增加1m,而墊層厚度不同。這兩種情況均無法使用原承包方的投標報價單價,如何處理? 答:有三種方法可以解決。一、事先可以預見的可在“零星工作項目費”內將墊層和基礎分別列項請投標人報價;二、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做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或按投標報價中近似的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協商調整;三、可利用第五級編碼分項列。 8、鋼筋計算是否應計算搭接長度和制作、綁扎損耗? 答:鋼筋的搭接、彎鉤等的長度,招標人均應按設計規定計算在鋼筋工程數量內,鋼筋的制作、安裝、運輸損耗由投標人考慮在報價內。 9、鋼筋工程計算中,馬凳是否含在清單工程量中? 答:《計價規范》附錄A.4.18第19條:現澆構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撐鋼筋、雙層鋼筋用的“鐵馬”、伸出構件的錨固鋼筋、預制構件的吊鉤等,應并入鋼筋工程量內。 10、規范中所有門窗項目的工程內容中都已包含油漆,而在B.5為何又出現門窗油漆項目? 答:在《計價規范》附錄A中油漆工程是同門窗工程同時發包的,而《計價規范》附錄B中是單獨發包的油漆工程。 11、附錄A中墻、地面防水、防潮有單獨的清單編碼。而附錄B中的整體面層和塊料面層的工程內容中均包含防水層鋪設,做為墻、地面防水、防潮是應該按附錄A單獨列項,還是應包含在附錄B的綜合單價中? 答:在《計價規范》附錄A中防水、防潮工程是同墻、地面工程同時發包的,而《計價規范》附錄B中是單獨發包的防水、防潮工程。 關于附錄B: 1、如間壁墻在做地面前已完成,地面工程量是否應扣除? 答:不扣除。 2、裝飾工程中“門窗套”、“門窗貼臉”“筒子板”如何區別、定義? 答:如圖所示: 3、教材p107請明確博風板、大刀頭的含義? 答:博風板是懸山或歇山屋頂兩山沿屋頂斜坡釘在桁頭之板,大刀頭是博風板頭的一種,形似大刀。(如下圖) 關于附錄E: 1、綠化系數是如何具體確定的? 答:綠化系數=綠化面積/用地面積×100%。 2、樹根~清除草皮,按估算數量(面積)計算,規則不統一。 答:挖樹根等按估算株或株(叢)數量計算,挖蘆葦根、清除草皮按估算面積計算,不需要統一。 3、屋頂花園在項目特征中有垂直運輸方式,垂直運輸應列在措施項目清單中。 答:屋頂花園基底處理均在房屋建好后進行施工,所以屋頂花園基底處理施工材料的垂直運輸必然利用建筑物垂直交通通道(樓梯或電梯),不必要另行設置垂直運輸機械,為此屋頂花園基底處理材料垂直運輸考慮在分部分項工程內。 4、噴灌設施項目特征綜合內容太多,不利于操作。 答:噴灌設施項目,可視工程具體情況利用第五級編碼進行分項。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解釋與答疑(三) 1、培訓教材179頁計算表中“管道安裝”長度315m是按實際管長考慮的,已扣除管件長度,而清單中315m是不扣管件的,這樣計算是否有誤? 答:教材中“管道安裝”315m沒有錯。《計價規范》153頁 “低壓管道安裝工程量計算規則”規定:計算管道安裝工程量清單時,不扣除管件、閥門所給長度。 2、與通風工程類似的環保工程,如:吸音、隔音墻、風機吸音罩等,其材質有鍍鋅板的、鋁板、不銹鋼板、塑料板、石膏板的是否能按通風工程計算規則來計算? 答:環保工程不能按通風工程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風機吸音罩制作屬于通風工程的罩類制作,但罩類制作項目中沒有帶內吸音材料的子目,此類情況可按《計價規范》3.2.4.2條款規定辦理。 3、在管路安裝中,在圖紙不變更的情況下,清單計價的工程量與根據設計圖紙計算的工程量又與實際的施工工程量有出入,究竟應以那一種工程量為準? 答:此類情況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安全防范”部份是否放到附錄C.12中去了? 答:《計價規范》中根據工程性質分類,將 “安全防范”項目內容列入附錄C.12.建筑智能化系統設備安裝工程部分的C.12.8樓宇安全防范系統項目。 5、如果招標人清單中未說明管道油漆要求,而實際要求必須油漆,投標人根據清單未報油漆的價,屬于漏項嗎?中標后能否增加?如果不允許,則如何處理? 答:此類情況可按《計價規范》4.0.9條規定辦理。 6、我做過一項工程:有各種不同的配電箱約500臺,使用清單后是否要按不同的配電箱單價,列出500個清單編號?有沒有簡單的辦法? 答:相同規格、型號的,相同安裝工藝的配電箱可并在一個清單項目里。 7、空調冷水機組如為乙方購買,也能直接進入綜合單價嗎?按規定設備是不能計算三項稅金的,這是否有些矛盾? 答:乙方購買的設備也不能計入綜合單價。因為設備費不構成建筑安裝工程費。 8、在提供工程清單時,采暖工程中的瑪鋼配件數量是否按規格提供,如果不提供,配件數量還不小,恐怕影響工程報價,如果提供,則工作量太大,這且不說,實際上有些配件根本就無法提供出來,如管箍等,這個問題怎樣處理?還有室內給排水工程中鑄鐵排水管和塑料給排水管中的管件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怎樣解決? 答:清單項目主體外所綜合的工程內容,不列數量。因為《計價規范》對此部分的量沒有做統一規定。投標人應依據施工圖紙和方法,自行確定數量,計算出綜合單價。 9、宣貫材料p157(三)需要說明的問題第3點最后一句:“如果主項工程量與綜合工程量不對應,在列綜合頂時還要列出綜合工程內容的工程量。”對這句話的理解有些問題,這個綜合工程內容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是否按定額計算?還是有別的計算規則?能否不用提供具體工作內容的數量? 答:解釋同上。 10、系統調試項目編碼是否由自己編碼,如何按統一的要求編? 答:按《計價規范》3.2.3條“……十至十二位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由其編制人設置,并應自001起順序編制。”規定編碼,系統調試項目后三位編碼應由編制人自己編,并從001編起。如030211001變壓器系統調試,如果只有一臺變壓器調試,那后三位就是001,如果不是一臺,那就按項目特征“1、型號;2、容量”順序排下去002、003等。 11、電氣電纜的凈長如何確定?盤、箱的預留長度、損耗、波形系數這部份量如何確定? 答:電纜敷設的凈長(工程量)是按設計圖示的就位后凈尺寸計算(包括水平、垂直走向)。電纜進盤箱的預留長度和波形余度均按設計要求或“施工進度及驗收規范”規定長度計算在綜合單價中。電纜敷設的損耗是競爭量,由報價人在綜合單價中考慮。 12、宣貫材料P179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計算表與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不是同一格式的表格,究竟投標單位需要提供的是單價計算表還是單價分析表?各省市能否為評標方便另制一個更附合要求的表格? 答:“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是《計價規范》的組成部分,應按《計價規范》5.2.3.7條和5.2.3.11條要求填寫。“宣貫教材”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計算表”是示范性質的計算表,為報價計算提供參考。 13、計價規范P171的閥門、水表與給排水冊的清單項目有重復,如何理解? 答:二者不重復,一個是消防項目,另一個是給排水項目。 14、電氣配管、滑觸線安裝中,支架按多少公斤考慮? 答:按施工圖示的數量攤在每米的報價中。 15、電纜敷設電纜頭的個數如何確定? 答:設計施工圖上有明示的,按設計數量計。如設計沒有表示的,按擬采用的電纜每盤長度來確定電纜中間頭的數量。 16、編碼030204017控制箱安裝工作內容為什么沒有配線?如何計算? 答:此項按成品箱不需配線設置的,如須做箱內配線,則應在項目名稱描述中增加“箱內配線”內容。在此項目中的箱內配線不能單獨計算報價,只能按設計所需配線長度計入控制箱安裝的綜合單價內。 17、項目編碼030204004低壓開關柜安裝工程內容為什么沒有柜頂母線安裝?如何考慮? 答:解釋同上。 18、在電氣工程配管配線施工過程中,經常發生實際配置位置(管線走向)與設計圖上的不一致,結算時工程量按圖計算還是按實際計算? 答:這實質上是一個“變更設計”的問題。配置位置的改變,承包商應事先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結算時原則上應按實際走向計算。 19、盤(柜)安裝中配線按多少芯考慮的? 答:《計價規范》與定額不同,清單是針對某一具體工程所列的項目清單,它已經是具體規格(如芯數截面等)的體現(既設計是幾芯的,就列上幾芯的)。而定額的項目設置要按不同的規格(芯數等)以一定的步距(多少芯以內設一個項目,設若干項目)來考慮,以適應各類工程的不同芯數項目的列項需要。 因此,《計價規范》對盤(柜)安裝項目,規定其盤(柜)配線在盤(柜)安裝的綜合單價中考慮。 20、附錄C不同冊中有重復的項目,但在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計算規則及工程內容上又出現不交圈和不統一的現象,我們能否自行調整? 舉例:附錄C.11.3中的電氣配管 附錄C.11.3設三個項目(分材質),項目特征按程式,計量單位有“米”、“根”,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未說明是否扣除箱、盒長度),工程內容只有敷設,不含支架制安、刷油、接地等內容。 答:編制《計價規范》時根據專業內容進行清單項目設置。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是《計價規范》中規定的必須統一的強制性條文,不得更改調整。工程內容缺項部分按《計價規范》3.2.4.2條款規定辦理。 21、對于附錄C中要求“四統一”的項目中規定不明確的地方,我們能否根據地方定額進行補充和完善? 答:對《計價規范》附錄中未包括的項目,按《計價規范》3.2.4.2條款規定辦理。對“四統一”的項目中規定不明確的地方,應由《計價規范》主編部門統一解釋。 22、030903021靜壓箱制作安裝的工程量計算規則為“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是否為展開面積?所接風管開口面積是否扣除?清單中表述含混不清,應給予明確。 答:“03090321”靜壓箱制作安裝,應按展開面積扣除連接的風管口的面積計算,靜壓箱是部件,其所站長度應在風管中扣除。 附錄D 1、挖溝槽、基坑土方的排水(地表水)如何考慮 答:《計價規范》附錄D.1.1中的工程內容僅作為編制標底價與投標報價時的提示,僅指可能發生的內容,作為溝槽、基坑的土石方挖方中的地表水排除應在計價時考慮在清單項目計價中。地下水排除應在措施項目中列項。 2、《計價規范》中規定填方應扣除基礎、構筑物埋入體積,對于管道是如何考慮? 答:按照《計價規范》附錄D.1.3中的規定,市政管道工程不論管道直徑大小都應扣除。 3、棄土、外借土按松散體積還是按密實體積計算? 答:《計價規范》附錄D土石方工程中,棄土按自然密實度體積計算,缺方內運(外借土)按所需土方壓實后的體積計算。 4、附錄D的土石方挖土、運土、填土是否都要分列清單項目(這與附錄A不同),例如:某一工程缺方,需從取土點挖山頭土方,運回缺方點,然后回填土方,應怎樣列清單項目? 答:《計價規范》附錄D中挖方包括場內運輸,此處場內運輸范圍指挖填平衡和臨時轉堆的運輸。填方清單項目包括填方和壓實。根據假設的題目,可以設如下清單項目: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 序號 項目編碼 項目名稱 計量單位 工程數量 1 040103003001 缺方內運(運距) M3 2 040103001001 填 方(密實度要求) M3 5、市政道路中的圖示尺寸是指路面尺寸還是路基尺寸 ? 答:計算路面時指路面尺寸,計算路基時指路基尺寸。 6、橋涵的適用范圍是否與現行國家預算定額適用范圍一致;橋涵工程是指多大規格的橋? 答:《計價規范》中橋涵適用于各種橋梁,不論其大橋、中橋還是小橋。與《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的適用范圍不一致。 7、混凝土的洞內運輸、豎井吊裝費考慮在何處,是否應列在措施項目清單中 答:混凝土的洞內運輸、豎井吊裝費包括在隧道襯砌的清單項目中。 8、軌道的水平運輸考慮在何處? 答:①如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中的軌道鋪設,應將軌道的運輸包括在鋪軌的清單項目內;②如指隧道開挖、襯砌施工中的軌道作為施工材料和出渣的運輸,應在隧道開挖或混凝土襯砌的清單項目中包括,而且不僅僅限于采用軌道運輸方式,其他運輸運方式如汽車運輸、混凝土泵送等運輸方式均包括在清單項目中。 9、市政工程的通信項目借用附錄C,而附錄C在項目特征中沒有部位的描述? 答:編制清單時如需要有部位描述,可以加上部位的描述。 10、洞口止水是指地下水還是雨水,如指地下水應按降水列入措施項目清單中 答:在管道頂進項目的工程內容列有洞口止水處理。是指對洞口的止水處理,在頂進的工作井周圍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的降水措施應列入措施項目清單。 11、排水管道的敷設,工程量的計算是按管道敷設長度井中至井中計算,而實際施工中是按實際長度計算,兩者如何處理? 答:清單工程量與管道鋪設施工工程量是有區別的。具體換算可參考“宣貫教材”第319頁(2)管道鋪設及基礎清單工程量計算表和第324頁⑤管道及基礎鋪筑施工工程量計算表,以及第328頁綜合單價計算表(d500部分)。 12、陶土管—鑄鐵管的鋪設,支管長度怎樣計算? 答:鋪設陶土管—鑄鐵管,其支管長度按主管與支管的中心線交點處起算。 13、混凝土工作井的用途? 答:混凝土工作井用于頂管施工的下沉法。 14、工作坑支護是否列在措施項目清單中? 答:工作坑支護《計價規范》附錄D.4.6中有項目(040406001~040406003)這些項目是指起支護作用的項目,它們一般均有設計圖紙,可以在編制清單時計算工程量。溝槽挖方、一般基坑挖方的清單項目包括了支護如擋土板、鋼板工具樁擋土及放坡等內容。 15、頂管項目特征中沒有描述接口形式 答:在編制清單時如認為需要描述接口形式的,可加上接口形式的描述。 16、拆除工程的混凝土描述不清楚,不分地上、地下、混凝土與鋼筋混凝土,且按施工組織設計計算,怎樣解釋。 答: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描述清楚,關于計算規則,一般拆除工程均由施工方案確定。 17、工程量調整是工程數量調整,還是按綜合單價調整,如289頁表中如石灰爐渣墊層量調整了,是按綜合單價24.32調整,還是按序號1、2各項實際增減量調整。 答:這里所說的工程量調整是指項目特征沒有改變,僅僅工程數量增減,可以按中標的綜合單價和工程數量增減計算增減金額。此問所提列的“宣貫教材”第289頁表中石灰爐渣基層,如是工程數量(清單工程量)增減,應按綜合單價24.32元/m2來計算。如改變了厚度或石灰爐渣的配合比,那應另列清單項目,另組綜合單價。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解釋與答疑(四) 1、由于項目特征描述不夠準確或發生了變化而引起綜合單價有了變化,應如何調整? 答:項目特征描述不準確發生在招標階段,投標人可在招標答疑和投標前及時提出;發生在結算階段,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沒有約定的,按《計價規范》4.0.9條規定執行。 2、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零星工作項目表漏項如何處理? 答: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沒有約定的,按《計價規范》4.0.9條規定執行。 3、零星工作項目費應在預留金中開銷嗎? 答:根據《計價規范》3.4.1條預留金與零星工作項目費應分別列項。零星工作項目費不應在預留金中開銷。 4、預留金由誰編制?預留金作為報價的一部分,結算時與招標人的金額不一致,如何進行調整? 答:根據《計價規范》2.0.5條預留金應由招標方視工程情況進行編制。預留金是招標人為可能發生的工程量變更而預留的金額,投標時投標人按招標人提供的金額填寫。結算時,按實際發生進行調整。 5、附錄計算規則中均不含工程量合理損耗,投標人報價中是否應考慮? 答:是。 6、投標人在報價時,總報價是否應填報其他項目費? 答:根據《計價規范》4.0.2條規定,總報價應包括其他項目費。所以投標人在報價時,總報價應填報其他項目費。 7、請問可否利用第五級編碼,進行整體建筑單方造價招標,即編制如下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特征):磚混結構單層房屋一幢,層高3.3M,軸線尺寸5.4M×3.6M,墻體頁巖磚,空心板屋面,外墻面磚,地面、給排水、電氣,是否違背規范精神? 答:按《計價規范》規定,要求招標人提供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其他項目工程量清單應詳細準確,投標人據此投標報價。以單方造價方式招標,與工程量清單招標要求不符。 8、工程量發生誤差,應如何處理? 答:定標前發現工程量有誤差,投標人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更正錯誤工程量。定標后發現工程量有誤差,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規定處理;否則,按《計價規范》4.0.9條規定執行。 9、措施項目清單中,業主提供的措施清單有可能不是最優的方案,投標人如何處理? 答:根據《計價規范》3.3.1條,招標人在編制措施項目清單時只需列項目名稱,而不提供具體施工方案,投標人可根據招標人所列項目和自身的施工方案進行報價。 10、甲供材料的采保費如何立項? 答:甲供材料在綜合單價中考慮,因此,甲供材料的采保費應計入綜合單價。 11、甲供材料的安裝損耗,承包方如何計取? 答:應在綜合單價考慮。 12、原維修定額所列的項目,如拆除、修補,怎么執行清單計價? 答:可按《計價規范》3.2.4條第二款執行。 13、管間土方和管間石方是否分開列項?如果在實際中一段管間內既有土方又有石方,該怎么辦? 答:①應該分開列項。 ②按土石方地質分界線分別計算工程量。 14、措施費中有腳手架。請問鋼筋混凝土工程子目中用到的鋼管腳手架需要單列到措施費嗎? 答:《計價規范》已明確規定腳手架列入措施項目中。 15、風險是否在綜合單價中? 答:根據《計價規范》2.0.3條規定,綜合單價應考慮風險因素。 16、“宣貫輔導”教材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有矛盾的地方以哪個為準? 答: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為準。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解釋與答疑(五) 附錄A建筑工程: 1、“平整場地”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為“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層面積計算”, “首層面積”如何定義?陽臺如何計算面積? 答:“首層面積”應按建筑物外墻外邊線計算。落地陽臺計算全面積;懸挑陽臺不計算面積。設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計算建筑面積的部位也應計入平整場地的工程量。地上無建筑物的地下停車場按地下停車場外墻外邊線外圍面積計算,包括出入口、通風豎井和采光井計算平整場地的面積。 2、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是否將施工方法列出來?例如土石方開挖,是否列開挖方式? 答:招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不列施工方法(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投標人應根據施工方案確定施工方法進行投標報價。土石方開挖,招標人確定工程數量即可。開挖方式,應由投標人做出的施工方案來確定,投標人應根據擬定的施工方法投標報價。如招標文件對土石方開挖有特殊要求,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時,可規定施工方法。 3、墊層捆綁在基礎內,設計變更或地質情況變化時,容易引起墊層量或基礎量的變化,如何處理? 答:先對基礎的綜合單價分墊層和基礎進行分析,再根據墊層或基礎的變化情況進行調整。 4、附錄A中,表A.3.2磚砌體中(規范P37)工程量計算規則規定:嵌入墻內的板頭不扣除,內墻墻高:有梁板隔層者至樓板頂,也就是說內墻墻高不是凈高,與過去計算規則不同,請對內墻墻高給予明確。 答:內墻墻高在“計價規范”砌筑工程表A.3.2磚砌體、表A.3.4砌塊砌體中有明確規定: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樓板頂;有框架梁時算至梁底。 5、編制鋼筋清單項目時,是否要求將不同種類和規格的鋼筋分開列項? 答:招標人在編制鋼筋清單項目時,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可將不同種類、規格的鋼筋分別編碼列項;也可分Φ10及以內和Φ10以上編碼列項. 6、編制混凝土清單子目時,除應按項目特征的不同分別列項外,不同樓層標高的混凝土量是否要分開列項? 答:應視工程的具體情況,由清單編制人決定。如不同樓層混凝土的綜合單價差異較大,則應分別列項。 7、工程量清單的最后三位編碼對不同的工程中對應的清單子目可否不一樣?如基礎梁010503001 項目編碼 項目名稱 工程一:010403001001 基礎梁 C30 010403001002 基礎梁 C20 工程二:010403001001 基礎梁 C25 010403001002 基礎梁 C20 答:可以。工程量清單的最后三位編碼由清單的編制人根據實際情況編制,《計價規范》規定第一至第四級編碼全國統一設置,第五級編碼(十、十一、十二位阿拉伯數字)由清單編制人自行設置。本著這個原則且每項均由001開始編制即可。 8、商品混凝土的混凝土輸送泵是列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內,還是列在措施項目清單內? 答:混凝土輸送泵由施工單位提供,應將泵送費列入措施項目費內;混凝土輸送泵由商品混凝土廠家提供,并包括在商品混凝土價格內,其泵送費列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內。 9、預制砼構件的模板費是否列入措施項目費? 答:購入的預制混凝土構件,不再將價格中的模板費列入措施項目費;非購入的預制混凝土構件及現場就位預制構件的模板費,應列入措施項目費。 附錄E園林綠化工程: 1、《計價規范》附錄中的清單項目所含內容太多,可否拆開列項? 答:可以拆開列項,但一定是在附錄中能夠找出拆開后的相應項目。例如:園林綠化工程中“噴灌設施”050103001項目,可將其拆開:土方按附錄A“管溝土方”項目編碼列項,閥門井可按附錄A“磚窨井、檢查井”項目編碼列項,管道可按附錄C給排水、采暖、燃氣工程相關項目編碼列項等。 2、園林工程中的仿古工程如何執行“計價規范”? 答:園林工程中的仿古工程在“計價規范”中缺項。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仿古工程,可參照《計價規范》中的有關原則和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進行招標投標。
2010-08-20 0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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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么特殊的要求,看看08清單計價規范
2010-08-20 06: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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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清單沒有什么特殊要求,增加了一些新規定。
2010-08-20 07: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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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們,剛到一新公司,老板讓用08清單做預算,因我以前都是用定額計價的,清單知道一些,但08清單有什么特殊要求么。沒有什么的,要嚴格按08規范要求就行。
2010-08-20 07: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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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我差不多,主要是你要理解清單的列清單項,這個需要多問問你身邊的人,因為有好多你不知道該不該單獨列一個項,比如屋面既有保溫又有防水,這樣你就需要分開列項,我現在大概把清單列項理解為按工序分開,這個可以單獨分包的就列項。按08規范要求就行。
2010-08-20 0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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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特殊要求 多看看規范
2010-08-20 07: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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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定義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招標人依據施工圖紙、招標文件要求和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以及統一的施工項目劃分規定,為投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本企業的消耗標準、利潤目標,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市場競爭情況和企業實力,并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自主填報清單所列項目,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利潤和稅金在內的單價和合價,并以所報的單價作為竣工結算時增減工程量的計價標準調整工程造價。 2. 工程量清單計價與“定額”計價的不同之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計價的作用比較。 綜合定額的人工、材料、機械等的費用是按社會平均水平編制的,是靜止形態的價格,已不適應動態的、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它沒有把工程實體消耗與措施消耗分開,沒有反映工程建設的特點。如:對于一個基礎土方開挖項目,構成工程實體消耗是一定的,但施工方法則是多種多樣的,承包人可根據自己的技術裝備、施工方法、管理水平等措施進行施工。 工程量清單計價只反映工程分部分項實體消耗標準,體現“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原則,它把工程實體消耗與措施項目分開,對實體項目提出社會平均消耗標準。在目前企業還不具備建立自己消耗定額條件下,工程計價表消耗量標準成為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下編制招標標底的主要依據和投標報價的重要參考。 2.2 工程量計算的比較 定額計價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負責計算,計算規則執行的是計價定額(即消耗量定額)的規定,由發包方進行審核。 清單計價的工程量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清單項目的工程量,由清單編制人根據《計價規范》各附錄和陜西省補充項目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并填寫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發至投標人。二是組成清單項目的各個定額分項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標人根據計價定額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并執行相應計價定額組成綜合單價。 2.3 單位工程造價構成比較。 綜合定額單位工程造價由直接工程費、間接費、利潤、稅金組成,直接工程費是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組成,其他費用是以直接工程費為計算基數,最后將直接工程費、間接費、利潤、稅金匯總為單位工程造價。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造價組成是由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措施項目清單費用、其他項目費用、規費、稅金五部分構成,這種劃分將工程實體性消耗和施工措施性消耗分離開。對于工程實體性消耗費用,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數量報出每個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對于措施性項目消耗費用招標人只給出工程項目名稱,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和施工現場情況、施工方案再結合自身隊伍的技術、管理水平自行確定,體現競爭費的市場競爭。 2.4 分部分項工程單價構成比較。 綜合定額計價時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是工料單價,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構成。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分部分項工程單價是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和考慮一定的風險費。綜合單價是投標人根據自己企業的技術專長、材料采購渠道、機械裝備水平、管理能力、投標策略等確定的價格,綜合單價的報出是一個自主報價、市場競爭的過程。 2.5 項目劃分比較。 綜合定額有幾千個項目,它的劃分十分詳細,劃分原則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藝、不同施工機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規格型號。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項目劃分有較大的綜合性,規范中建筑工程只有幾百個項目,它的劃分考慮了工程部位、材料、項目特征,但不考慮具體的施工方法、措施。如挖土方只給出工程項目特征,沒有給出是人工挖土還是機械挖土或者是人機配合挖及機械的型號等。同時對同一項目不再按階段或過程分為幾項,而是綜合到一起。如混凝土項目,將混凝土制作、運輸、澆筑、振搗、養護、接頭、灌縫等綜合為一項。這樣給了施工企業選擇施工方法的空間,報價時有更多的自主性,使施工企業放棄對定額的依賴,慢慢轉向靠企業內部建立或不斷完善的報價及管理定額和價格體系。 2.6 生產要素價格的比較。 定額計價時,工料機價格是取定價格。即使存在動態調整,其調整的標準也是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市場信息價格。這種市場信息價格只反映不同時期的變動情況,而在同一時期內,它是一種平均價格,不同的施工企業均按這個平均價格找差,其結果不反映企業的管理水平。 清單計價使用的工料機價格,是報價期內由企業的管理水平所決定的市場價格,在同一報價期內,不同投標人因其管理水平不同,工料機價格也是不同的。因此,清單計價時,使用的生產要素價格也具有多樣性。 2.7 價格形成機制比較。 定額計價時,施工單位獲得工程有兩種情況:一是通過指令性計劃獲得工程。通常是先獲得工程后計價,其工程價格是通過預算、結算的審批形成的。二是投標獲得工程。雖然通過了競爭,但由于都使用了同一水平的定額和生產要素價格,競爭并不充分。并且,這種競爭只是預算人員計算工程量的競爭和人際關系的競爭,不是企業綜合生產能力的競爭,阻礙了生產力發展。 清單計價是通過招標投標,在“低價中標”的市場環境中獲得工程,中標價基本上就是竣工結算價(或竣工結算價的主體部分)。由于競爭中各投標人使用的定額和生產要素價格具有個性化,反映了企業的實際情況,使真正具有生產能力優勢的企業中標,體現客觀、公正、公平競爭原則。 2.8 風險處理的方式比較。 定額計價,風險只在投資一方,所有的風險在不可預見費中考慮;結算時,按合同約定,可以調整。可以說投標人沒有風險,不利于控制工程造價。 工程量清單計價,使招標人與投標人風險合理分擔,投標人對自己所報的成本、綜合單價負責,還要考慮各種風險對價格的影響,綜合單價一經合同確定,結算時不可以調整(除工程量有變化),且對工程量的變更或計算錯誤不負責任;招標人相應在計算工程量時要準確,對于這一部分風險應由招標人承擔,從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 總之,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是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必然階段,也是我國經濟發展與世界接軌的必經之路。企業要想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建立與完善與企業自身相適應的企業定額,以個別成本參與市場競爭,從而使建筑產品價格主要由市場來決定。這樣不但可以提高企業自身市場競爭力,使企業在競爭中日漸成熟,日益壯大,并且可以使整個建筑市場的競爭更加公平合理。
2010-08-20 08: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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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查閱清單計價規范08!
2010-08-20 08: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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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計價 和定額計價 有很大區別 清單是項 用定額組價 形成包括現場經費 施工管理費 利潤的綜合單價 然后有措施費 規費 稅金
2010-08-20 08: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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