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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 2024-08-23 09:05:58 | 山東省 土建 | 240查看 2回答
工程結算-材料的進項稅率問題
合同約定執行2018年價目表,價目表對應的建筑材料鋼筋模板進項稅稅率16%;施工時期2021,22年及結算日期2024年材料的進項稅稅率13%;結算應該用哪個稅率為什么依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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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時應該以實際施工期的增值稅為準,即以2021-2022年的稅率為結算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首次提交 2024-08-23 09:10:55 最近修改2024-08-23 09:27:56 (修改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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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執行18年
2024-08-23 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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