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ANDONGDAXIA 2010-07-20 09:47:51 | 湖北省 其他專業 | 1020查看 1回答
清單變更結算問題
湖北有一個結算審計問題,該工程為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窗為塑鋼窗,單位為“樘”,施工單位按“樘”報的綜合單價,合同約定“設計變更增加部分套用現行湖北省裝飾裝修工程定額后取費,材料調差按當地造價站發布的信息價調整,變更減少部分按投標綜合單價扣減,并扣減規費、稅金等相關費用”。實際施工中,除了窗洞口尺寸變小及窗數量增加了外,窗的材質及施工工藝等均未改變,施工單位報結算時,將原投標時的窗全部按投標綜合單價扣減,并扣減了規費、稅金等相關費用,再將實際的塑鋼窗總面積套用定額,調價差并取費,這樣算來,實際塑鋼窗總面積比原投標時的塑鋼窗總面積要小,反而結算造價增減相抵后增加了,因為調價差時塑鋼窗的信息價比投標時塑鋼窗的材料報價高。這顯然不合理。我認為,應該將實際塑鋼窗總面積減去原投標時塑鋼窗總面積,再用增減的工程量套用定額來計算塑鋼窗變更增減造價,這樣才合理,因為塑鋼窗的材質、施工工藝等均為改變,僅是窗洞口尺寸及窗數量發生改變。盼請各位賜教!
全部回答
(1)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1、根據合同約定,應該是用調減后的綜合單價乘以窗數減去原中標清單中的窗總價所得的差額作為調差依據。 2、如果拋開合同,可以按你說的思路來處理:按中標綜合單價對應的費率和人材機價格重新套定額組價,再按實際窗面積去乘窗總面積得出總價后扣減原窗總價得到差價來調整總造價。
2010-07-20 10:02:01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