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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像花兒 2024-05-23 10:38:59 | 山東省 土建審核 | 503查看 1回答
全費用綜合單價合同模式下,現場簽證部分是否能再計取措施費
已簽定全費用綜合單價合同,后期現場變更簽證執行定額計價,簽證部分是否可以再計取措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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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所描述的情形中,已簽定了全費用綜合單價合同,但后期現場發生了變更,且這些變更通過簽證來執行定額計價。現在,您詢問的是這些簽證部分是否可以再計取措施費。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幾個核心概念。全費用綜合單價合同通常意味著合同價格涵蓋了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等。而現場變更簽證,則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實際情況變化而對原合同內容進行的調整。定額計價則是一種按照規定的定額標準來計算工程費用的方法。
接下來,我們結合相關法律知識進行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變更合同。這意味著,如果雙方就簽證部分的計價方式達成了新的協議,且該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么這種變更是有效的。法規
關于簽證部分是否可以再計取措施費的問題,這主要取決于雙方簽訂的合同以及變更簽證的具體內容。如果原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措施費的計取方式,且變更簽證并未對此進行實質性變更,那么通常應按照原合同的約定執行。然而,如果變更簽證中對措施費有新的約定,或者雙方就此達成了新的協議,那么應根據新的約定或協議來處理。法規
綜上所述,簽證部分是否可以再計取措施費,并不是一個簡單的是或否的問題。它取決于多個因素,包括原合同的約定、變更簽證的內容以及雙方的協商情況。因此,建議您仔細審查相關合同條款和變更簽證的內容,并在必要時咨詢專業的法律或工程咨詢人士,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妥善保護。
2024-05-23 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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