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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風自隨云 2024-04-28 10:26:30 | 浙江省 土建預算結算審核 | 349查看 5回答
合同單價能否以顯示公平為由推翻?
1、清單個別子目單價十倍高于市場價,涉及金額巨大;招標時未發(fā)現(xiàn),簽約后發(fā)現(xiàn)此問題;
2、現(xiàn)場已施工,已無法通過設計變更刪除此單價;
3、清單單價包干,從合同角度基本不可能改變單價;
4、能否以顯示公平為由撤銷相應清單子目單價的合法性?
5、有沒有相應判決資料可供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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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執(zhí)行,
2024-04-28 10: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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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報價的價格風險是施工單位承擔,評標專家應該要發(fā)現(xiàn)這種異常情況,專家也是要負責的。
2024-04-28 10: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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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失公平屬于無效合同,應調整此清單項
2024-04-28 10: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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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根據(jù)具體情況分析的,如果高得離奇,就是有意識的不平衡報價,就要重新組價調整的。
2024-04-28 1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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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能推翻。因為現(xiàn)在招標基本都是總價控制,既然你說“清單個別子目單價十倍高于市場價,涉及金額巨大”,那必然有項目是遠低于市場價的,那你給補償嗎?既然招標時未發(fā)現(xiàn),且已經(jīng)施工,那就不能更改合同。
但是如果變更有增加類似項目的,可以以此理由不按該價執(zhí)行,需要重新組價。
2024-04-28 10: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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