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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 2024-04-25 14:50:36 | 山東省 安裝計價軟件GCCP | 723查看 7回答
合同約定定額下浮,施工單位要求不可競爭費不參與下浮,審計要求總價下浮
合同約定定額下浮。我方要求不可競爭費不參與下浮,審計要求總價下浮,解釋從未做過不可競爭費不下浮這種情況,請問解釋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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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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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怎么約定 約定的是總價下浮,那就是都要下浮。如果只是約定定額下浮,那只能按有套定額的下浮,沒有定額的不下浮。
2024-04-25 14: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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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下浮,其實不可競爭費也相當于下浮了,因為不可競爭費的計算基數就是定額得出來,前面調整,后面自動也跟著調整
2024-04-25 14: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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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約定為準
2024-04-25 14: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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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和招文約定啊,比如我這截圖的就是不參與下浮的。
或者合同如果明確了下浮率,計算下控制價、合同價、綠色安全文明施工費,看看到底合同價下浮時,綠色安全文明施工有沒有參與下浮首次提交 2024-04-25 14:58:26 最近修改2024-04-25 15:01:07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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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投標報價,一般定額下浮就是定額算出來總價后就下浮。
2024-04-25 14: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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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下浮是最終造價出來后下浮幾個點;定額下浮是定額人材機都下浮了,后面不可競爭費按國家標準計算;兩個不一樣
2024-04-25 15: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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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合同約定只是定額下浮,審計要求的總價下浮不合理。
2.審核不認可合同約定,是否不承認合同。
3.審計的審核也是要有依據的。
2024-04-25 15: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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