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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ly0906 2024-03-18 10:58:01 | 北京市 安裝電力結算計價軟件GCCP | 413查看 7回答
工作內容能否算作項目特征項
投標清單中,安裝設備清單中在工作內容那里自動勾選出基礎型鋼制作,安裝,但是清單項槽鋼單獨列項了,所以報價時沒有報基礎型鋼的費用。結算時,審計以設備清單中有基礎型鋼制作安裝為由,要求刪除槽鋼清單項的工程量,請問各位大佬,這樣怎么解釋,審計的做法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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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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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
2024-03-18 10: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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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我是審計我也這樣審
項目特征有的東西就應該包含在綜合單價內,另外再單獨列項不影響
2024-03-18 1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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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單價合同,刪除是合理的,以實際發生為準,基礎槽鋼只發生一次,工程量是重復的
2024-03-18 1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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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審計應以綜合單價分析為準。
2024-03-18 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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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只是工序,不能提現清單項目的主要價值
首次提交 2024-03-18 11:11:03 最近修改2024-03-18 11:11:20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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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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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是甲方給的,還是你們自己投標編的,工程內容確實畫蛇添足了。問題確實比較棘手。
2024-03-22 08: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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