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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豪軒 2024-03-09 18:37:07 | 湖北省 土建 | 269查看 2回答
求教
1.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乙方(A公司)投標報價時措施項目為0,招標文件規定算的結算時此項目不得調整,但合同約定如有清單漏項或者設計變更,增加項目采取套用定額計取。工程結算時出現了清單漏項,按合同約定漏項按照定額計取,雙方無異議,但漏項涉及措施項目費,乙方要求增加漏項部分的措施項目費,甲方認為不應計取,雙方發生爭議。請分析漏項部分是否應該計取措施項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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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明確:漏項按定額套取,應該是計取漏項部分的措施費的。
2024-03-09 18: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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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應該計取措施費的,因為清單漏項沒有執行原合同的清單單價,而是用定額計價,所以原合同清單的單價和計價原則對漏項就沒有約束力了,正常應該按定額的規定進行計算了,所以該計算的措施費也要計算。
2024-03-09 18: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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